「下面都你的味道」人夫傳鹹濕訊息露餡 小三挨告判賠28萬

婚外情,外遇,通姦,小三。(圖/示意圖/達志影像)婚外情,外遇,通姦,小三。(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人夫跟小三發生婚外情還傳鹹濕LINE訊息被妻子抓包。(示意圖/達志影像)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鄭姓女子發現丈夫跟一名陳姓小三有婚外情,透過LINE互傳曖昧訊息,鄭夫甚至傳訊「還好昨晚沒洗」、「下面都你的味道」等超鹹濕言語,氣得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權並求償,法官認為LINE對話及倆人裸體相互擁抱等行為,已經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的分寸,判小三得陪28萬元。

判決書指出,鄭女跟丈夫在2012年3月結婚,並於107年底11月結婚,從103年的時候就發現丈夫徹夜未歸,並跟小三共同到旅館,質問後先生坦承跟對方已經不是尋常朋友,鄭女當時就提出通姦告訴,但雙方否認發生性行為,檢察官認定不起訴處分。

原本想息事寧人,沒想到到107年4月間鄭女又發現異狀,並在丈夫LINE中發現她傳給陳姓小三「下面都你的味道」、愛心及互親等曖昧又親密的對話貼圖,鄭女氣得要離婚,丈夫竟告訴她自己因偷拍小三裸照散布挨告,後續鄭女又發現了一張丈夫跟小三裸體擁抱的照片,因此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權並求償80萬。

被告小三卻說她聽信鄭夫所言,不知道對方還有婚姻狀態,且LINE的內容雖然有曖昧,但只是玩笑話,不能證明雙方有發生性關係;但鄭夫在審理期間有承認在去年與小三仍有婚外情,且每個禮拜至少發生1次性行為,那段鹹濕訊息是做完愛後所傳,並非玩笑。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如果雙方沒有親密關係的話,小三也不會被拍下裸照等私密照片,且LINE訊息也可看出倆人非比尋常的關係,判定確實有不當交往及發生性行為,判陳姓小三得賠償28萬元損失,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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