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神秘復活 21年後變身「夜場惡霸」

▲「昆明惡霸」孫小果曾是一名「死囚」,21年後「復活」變身夜場大佬。(圖/翻攝自《新京報》)

▲「昆明惡霸」孫小果曾是一名「死囚」,21年後「復活」變身夜場大佬。(圖/翻攝自《新京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死囚」卻離奇地逃離了死刑,還獲得多個「減刑」,並且在短短幾年之後就出獄,成了雲南省昆明市夜場的「大老闆」,風光無限。昆明人孫小果1998年2月因性侵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死刑,近期又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再次被列為涉黑涉惡犯罪團夥典型。

綜合陸媒報導,據權威的《中國法律年鑒(1999)》披露,孫小果1994年10月就因為性侵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卻神奇地「在監外執行」。1998年他再次性侵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多名女性,並有當眾性侵情節,以及犯有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被當地法院數罪並罰,終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1998年大陸媒體《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鏟除惡霸》為題,曝光過孫小果及其團夥在昆明的種種惡行。

孫小果究竟通過何種方式,從一名死刑犯走出監獄的?據曝光,孫小果因有一項「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發明專利獲得減刑。大陸官方深度報導節目《焦點訪談》2015年5月13日曾披露,服刑人員利用發明創造獲得專利,是騙取減刑的捷徑。

據當初此項發明專利的代理人透露,2008年是由孫小果的母親找到他所在的事務所,並提交了發明專利的相關資料,要求為孫小果代理專利申請事項。

據《南方周末》、《新京報》此前公開報導,1997年性侵案發時,孫小果母親在昆明市公安局某分局刑偵隊,繼父時任昆明市公安局某區分局副局長。2002年從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區分局調任五華區城管局,擔任局長,並於2018年退休。

另有多個權威渠道證實,孫小果曾經服刑的雲南省第二監獄,其中一名監區長因孫小果事件被控徇私舞弊、違規辦理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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