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營區喝酒「約女到寢室」 他黑吃黑:不給錢就告發…得手41.4萬

▲▼  士林地方法院外欟觀   。(圖/記者劉昌松攝)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判處陳男2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72萬元 。(圖/記者劉昌松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現已退伍的陳姓男子2018年在新北市三芝區服役,得知部隊一名連姓士官在營區喝酒,又邀女性到寢室共處聊天後,便威脅若不給錢就要告發對方。陳男為了簽賭,利用相同手法在3個月內收到14筆「封口費」共41.4萬,後來反被連姓士官告發才曝光;士林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罪各判刑6個月,合併刑期2年,可易科72萬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8年在軍中擔任上兵,得知連姓士官在營區喝酒,又趁站哨時邀約女性到寢室相處,便利用LINE打電話給連男,恐嚇「不匯款的話,就舉發你在營區飲酒和違反兩性營規的事情。」

▲▼手機,iPhone,Siri,低頭族,滑手機,手遊。(圖/pixabay)

▲陳男透過社群軟體LINE恐嚇勒索連姓士官。(圖/pixabay)

連姓士官擔心事情被上級知道,只好乖乖配合,在2018年3月到5月間不斷被恐嚇勒索的情況下,前後付了14筆款項,每次都是3000至3萬元不等,甚至在一天內連續匯款4次,共匯了6.5萬元;14筆款項加起來更達41.4萬元之多。後來連姓士官受不了,便決定自己向長官報告,拿出對話紀錄和匯款資料證明到警局報案。

陳男退伍後擔任在冷凍空調業上班,也擔任電子廠清洗作業員,平均月薪約10萬元。法官認為陳男犯下14次恐嚇取財犯行,且未依先前調解時約定賠償連男,沒有悔悟之意,便依匯款14次,每次判6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可易科罰金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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