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把狗取名「城管」!警方拘留10天律師:未違法

▲大陸城管。(圖/翻攝自《阜陽公眾網》微信公眾號)

▲大陸城管。(圖/翻攝自《阜陽公眾網》微信公眾號)

記者馬叔安/綜合報導

安徽省阜陽一名賣狗維生的班姓男子,在社交平台上以「城管」稱呼犬隻,於13日被拘留10日。男子強調,自己這麼做只是因為覺得好玩。但他的行為依舊引發爭議,不過有律師表示,這樣的稱呼雖然不雅,但並未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綜合陸媒報導,班姓男子生於1988年,他被警方傳喚後,表示自己很後悔,「我不懂法,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對於他所面臨的判決,有網友質疑,「哪條法律規定不能給狗狗起名『城管』?」但也有人認為,班姓男子此舉是對城管、協管群體的侮辱。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認為,給狗取名「城管」雖不雅,但並未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公安機關認定尋釁滋事或有不當。本案中所涉的「城管」在生產實踐中通常指的是一類職業,而職業按照大陸現行的法律規定是沒有名譽權的,且即便涉事男子在網路上對其寵物稱呼「城管」、「協管」,也不必然地會對相應「職業」產生侮辱。

城管全稱為城市管理執法,是大陸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職權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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