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都叫他老師…田徑國家級教練「每周五」帶女選手上摩鐵 逼忍30次

▲擔任功德會王姓總幹事遭邱姓安置人指控,曾利用拿藥機會載另一安置人到摩鐵性侵得逞,因被害人始終未出面,王男也否認指控,桃檢25日偵結以不起訴處分。示意圖(圖/免費圖庫pxhere)

▲教練為滿足私慾,竟性侵女選手多達30次,遭判5年10月徒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灣體壇驚爆性侵醜聞!「阿奇」是田徑項目的國家級教練,自女選手「小婷」國中二年級起擔任其指導教練,未料自2012年間開始,阿奇為滿足自己私慾,罔顧師生倫常,利用每月訓練機會將小婷上摩鐵發生性關係,小婷曾表示不想再繼續,但對方竟說,「不繼續的話,這樣妳未來訓練和就業就會有問題」,小婷心生恐懼,只能繼續維持關係,自2012年到2015年間,至少被性侵超過30次。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判該教練5年10月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國家級教練「阿奇」(化名),自女選手「小婷」就讀國中二年級時就是學務主任兼田徑隊教練,自2011年上大學後,仍繼續接受阿奇的田徑訓練指導到2015年11月就讀研究所;小婷因訓練關係受到阿奇監督,並由阿奇規劃、安排其參與國內、國際各項田徑賽事,並保管及管理各類比賽獎金。

小婷身體隨著時間發展成熟,引發阿奇私慾,其竟罔顧師生倫常,知道小婷若要參加國際賽事需要仰賴自己的訓練指導及推薦,從大一下學期起到研究所一年級,2012年5月起至2015年10月,透過每週五載送小婷到台中上課機會,每月1次將小婷載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小婷隱忍屈服至少30次。

小婷供稱,自大一起,教練每週五都會載她到台中上課,先到汽旅發生性關係,這段時間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但到大二下學期開始,覺得不想再與教練發生關係,曾在路上跟他說「不想再發生關係了」、「不喜歡每週去汽車旅館」,但對方都會不開心,並以「若沒有繼續維持關係,妳未來訓練、就業就會有問題」等語要脅,小婷心生恐懼只好繼續隱忍。

阿奇出庭時坦承,兩人的確有性行為,但都是兩情相悅,還拿出通訊軟體對話內容及出遊照片佐證,但法官調查發現,儘管雙方已有多年性關係,但小婷仍用「您」、「老師」等尊稱,可見教練的權威並未因兩人多次性關係而減少,因此依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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