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X再來喔」小三鹹濕訊息撩人夫 正宮氣炸「報復3步驟」反挨告

▲▼ 外遇,出軌,通姦。(圖/視覺中國)

▲一名婦人在丈夫手機中發現出軌的對話,怒嗆小三反被告。(圖/視覺中國)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高姓婦人2016年在林姓丈夫的手機內發現親密合照及多則曖昧訊息,對象皆是已離婚的劉姓女子,劉女甚至還對林男表示,「要做愛再來喔」,高女一氣之下傳訊息怒嗆劉女,「要我讓你什麼都不用做了嗎?要生存嗎?」並到劉女開的美容店前怒罵「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又將她控告劉女的傳票上傳臉書,被劉女反告誹謗、公然侮辱及恐嚇罪。一審法官判處劉女5月徒刑、高女拘役90日,易科罰金則各為15萬、9萬元,但雙方在二審時和解,法院看在2人「積極和解共尋和諧」的份上,宣告2人緩刑各2年,但劉女須履行賠償高女25萬元的協議。

判決書指出,曾有過一段婚姻的劉女在2015年7、8月間認識林男,明知對方是有家室的人卻仍與他交往,2人甚至在台中市某汽車旅館內2度發生性關係。而高女2016年6月在丈夫的手機中發現劉女與丈夫的親密合照,劉女還向丈夫表示,「要做愛再來喔」、「好好顧孩子顧老婆,我們做愛就好」、「你缺性來找我,我低賤,這樣的生活方式不長久」、「白白浪費時間陪你做愛,傷害你的老婆。我真的很對不起你老婆」等訊息。

得知丈夫出軌的高女愈想愈氣,同年11月用臉書傳送多條訊息恐嚇劉女,「要我讓妳什麼都不用做了嗎?要生存嗎?」、「我去過,知道妳家在哪」,2017年3月又到劉女開的美容店,辱罵對方「人不要臉,天下無敵」,2星期後再將控告劉女「妨害家庭」的傳票拍照上傳到劉女所經營的臉書粉絲專頁上。不甘受辱的劉女反告高女誹謗、公然侮辱以及恐嚇罪。

劉女在法院審理時辯稱,自己不知道林男已婚;而高女則坦承是因為情緒失控才會出現這些行為。但法院勘驗劉女與林男的對話發現,劉女曾說「我真的很對不起你老婆,我沒有拒絕你。」顯見劉女早知林男有家室,而高女的遭遇雖然值得同情,但沒有以理性的方式解決糾紛,雙方也並未和解,因此法院將劉女依妨害家庭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高女則是依恐嚇、公然侮辱與誹謗罪判刑90日,可易科罰金9萬元。

2人不服判決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劉女願意賠償高女25萬元,兩人達成和解已得到教訓,雙方也「積極和解共尋和諧」,因此宣告緩刑2年,劉女須於2019年4月15日前支付25萬元給高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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