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草案政院拍板!侯友宜支持:相愛的人就要得到滿滿祝福

▲▼台灣同婚鬥士祁家威。(圖/記者季相儒攝)

▲台灣同婚鬥士祁家威。(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羅婉庭/新北報導

針對行政院會21日通過「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讓台灣在保障同性婚姻前進一大步。新北市長侯友宜對此表示,大家進到這個實質的內容去好好討論,從以前到現在,「我都主張,相愛的人就要得到滿滿的祝福」!

針對新穎的草案名稱,侯友宜表示,其實那個意義不大,最重要是實施的內容,強調自己不在乎那些專法的名稱,最重要到底如何達成大家彼此之間的互相尊重,讓互相喜歡的人能不能夠得到祝福,這才是最重要的。

行政院會21日通過「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全案共27條,詳細規定同性婚姻關係之定義,年齡限制設定在滿18歲才得適用,有配偶或已成立第二條關係者,不得再與他人成立第二條關係。只是雖然草案準用民法總則編、債編及民法以外其他法規關於配偶、夫妻、結婚或婚姻,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之規定,但收養子女部份,僅得得收養他方親生子女。

草案第二條明定, 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年齡限制設定在滿18歲才得適用,且不得與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在四親等以內者內成立婚姻關係,有配偶或已成立第二條關係者,不得再與他人成立第二條關係。

草案也規定,當事人互負扶養義務、互為繼承人,也明定當事人間爭議應適用之救濟處理程序,更揭示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因本法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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