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憲兵上廁所沒報備 遭判緩刑2年

▲▼憲兵指揮部。(圖/翻攝Google Map)

▲憲兵指揮部。(圖/翻攝Google Map)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林姓憲兵女士官,過去擔任機動待命班班長時,因擅自離開待命室,到寢室上廁所,遭控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被台北地院判處拘役20天,緩刑2年。

據《中國時報》報導,林女2017年9月,在大直憲兵裝步239營擔任上士警務士,該年9月15日上午8時至晚間8時在該營區擔任機動待命班班長,未經核准先到營區內戰情室處理軍醫體檢業務,隨後2度擅自離開待命室,到寢室上廁所,遭控違反職役職責。

林女稱,急於處理業務而未報備長官,但她並未離開營區,應僅構成行政疏失。法官則認為,林女未告知主官情形下,前往業務單位處理平日業務,並返回寢室如廁、午休,已違反機動待命班人員機動待命目的,同時,也違反機動待命人員暫離待命室的規定,因此,法官認定,林女僅告知機動待命班副班長後即離開勤務,但念在是初犯,判處拘役20天,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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