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狼燒死博士生「道歉」就2度逃死 家屬淚控:司法保護殺人犯

▲▼ 孫國晃            。(圖/東森新聞)

▲孫國晃2度逃死,讓被害者無法接受。(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犯下性侵案被判刑確定的惡狼孫國晃,竟因不想坐牢就殘忍殺害張姓博士生,還將現場布置成畏罪自殺,手段相當兇殘,而他4度被判死刑,但高雄高分院更四審24日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此外,他二度逃死的理由曝光,法官認為他多次向家屬表達歉意,有教化可能。對此,被害者家屬也忍不住泣訴:司法保護殺人犯!

法官表示,孫國晃手法惡劣殘暴,被告對於被害家屬沒有實質賠償,但參酌他在損害賠償訴訟裡面,對於殺人的侵權行為沒有爭執,賠償金額也沒有爭執,因此不能認為他毫無悔意。另外,合議庭參酌他殺人動機、手段,審酌他曾在偵查中、更一、更二、更三審中皆有坦承犯行,都坦承有點火淋汽油之舉,燒死被害者的犯罪事實,且多次向被害者家屬致歉,懇求取得原諒,在監獄裡也有接受相關輔導教育、治療課程,也顯現他有在受教化的可能性,

對此,家屬也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我國司法擬保護殺人犯助逃死罪,没同理心!常為其發言及背書,曠年廢時再再傷害踐踏折磨被害人家屬,全民共鑒。」另外,律師也表示,「被告二次審理時,均不願接受台大醫院或凱旋醫院,確認有無教化可能性,足見被告很狡猾,被告不願接受鑑定的理由是,他認為這些心理醫師沒有專業性。但從被告在監所的教誨紀錄,仍認為被告再犯可能性極高,可見被告教化可能性很低,然高院卻仍願意給被告機會,這對被害家屬真的是無法接受。」

▲▼     孫國晃案件        。(圖/記者宋德威攝)

▲法官認為,孫國晃有教化的可能。(圖/記者宋德威攝)

孫國晃於2006年在高雄林園犯下性侵案,被法院判刑8年6月,並未到案,2010年11月間,他引誘網友張姓博士生到汽車旅館後,趁機動手將其勒暈,再載到山區,引火燃燒汽車,並在一旁留下署名「孫國晃」的遺書,製造自焚假象,內容指稱自己因為性侵案被判刑,想不開而自殺,企圖冒用張姓博士生的身分「借屍還魂」。

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皆將孫男判處死刑,不過最高法院將全案第三度發回時,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卻出現逆轉;法官認為,孫男多次向家屬表達歉意,並願意賠償,不完全無悔意,顯有教化的可能,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此外,案經再上訴,高雄高分院更四審24日依舊判他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被害者家屬聲明】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我國司法擬保護殺人犯助逃死罪,没同理心!常為其發言及背書,曠年廢時再再傷害踐踏折磨被害人家屬,全民共鑒。
被害人家屬 泣筆 1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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