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校長遴選爭議 教育部:17校校長應於2月1日如期上任

▲▼教育部。(圖/記者崔至雲攝)

▲教育部表示,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員工作權不因民選首長更迭而受影響,彰化縣政府將盡速召開遴選委員會 ,並依行政,聘任校長。(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彰化縣國中小校長遴選爭議,教育部國教署中小學組長武曉霞16日表示,教育部昨(15日)已發函給彰化縣政府,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員工作權不因民選首長更迭而受影響,「人事凍結不包括國中小校長」,目前彰化縣政府將盡速召開遴選委員會 ,並依行政,聘任校長

彰化縣教育處在去年底,啟動「國中小學校長遴選機制」,引發違反「人事凍結」,僭越新任縣長「人事權」的爭議,並初步決議所有校長先行留任,並將遴選時間統一調整到七月份,不料引發更多爭議。但教育部回應15日已發函給彰化縣政府,國中小學校長任用勢透過遴選,不受公務員「人事凍結」規範,也就是「17位異動校長」遴選爭議已解套,程序上沒有問題的話,17位校長都將於2月1日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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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教育處16日也回應,縣府將依法行政,也尊重教育部函釋,也保障校長權益與學生的受教權,也會在今天召開遴選委員會,做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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