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被手電筒燈光照射 男罵警「看三小」 檢:天色昏暗不起訴

▲突被手電筒燈光照射,男子罵警「看三小」,因天色昏暗檢不起訴。(圖/ET資料照)

▲突被手電筒燈光照射,男子罵警「看三小」,因天色昏暗檢不起訴。(圖/ET資料照)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天色昏暗下,突被員警以手電筒燈光照射,而罵警「看三小」,沒事!桃園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4月間凌晨,站在要道旁,突被員警拿著手電筒燈光照射,要求員警不要照他後,以「看三小」、「神經病」怒罵,經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桃園地檢署以難以認定吳男有何侮辱公務人員的行為,妨害公務罪嫌不足,已予他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吳男(55歲)於2018年4月6日凌晨2點多,站在中壢區中豐路旁,當時天色昏暗,中壢警分局陳姓警員騎警用機車抵中豐路時,停好車走向吳男,拿著手電筒以燈光照向對方,吳男一開始似乎未發現陳姓警員的身分,等確認他是警察後,就開口要求「警察先生,我可以要求你燈光不要照我嗎?」

陳姓警員回稱:「你可以不要往這邊看,警察不會無緣無故傷害你。」吳男立被不悅並怒罵道:「看三小」、「你神經病啊!」。檢方說,吳男當時雖怒罵陳姓警員「看三小」、「神經病」,但難以認定他有何侮辱公務人員的行為,妨害公務罪嫌不足,已予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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