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到你艱苦到我」 這張名片可賒帳喝花酒 讓媽媽桑含淚賠89萬

▲▼性招待,酒店,酒店小姐,應召女,特種行業,陪酒,打工,販賣人口(圖/記者張一中攝)

▲假立委特助用名片換得賒帳喝花酒,支票還跳票,媽媽桑因此認賠。(圖/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洪姓男子2014年到前女友工作的酒店,向酒店黃姓總經理拿出名片誆稱自己是立委特助,此後他在近3個月喝花酒35次,消費89萬多元,全先賒帳,事後給支票竟全跳票,遭黃女提告詐欺,判刑1年2月。黃女以自己代墊為由,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洪男賠償損失,但二審認為,黃女並非直接受害人,將起訴駁回,全案定讞。

台中41歲洪姓男子2014年間到前女友工作的酒店,向酒店黃姓總經理誆稱,自己是立委特助,還當場拿出名片。黃女信以為真,加上是自己小姐介紹,人跑不掉,因此同意他賒帳,在月底結帳。洪男在近3個月期間共喝花酒35次,消費89萬餘元,在月結時開支票給黃女,結果3張票全都退票,讓她氣得提告。

洪男在台中地院審理時供稱,他並沒有說自己是立委特助,只是當時身上只有這張名片,坦承消費但否認詐欺。黃女證稱,他與洪男第一次見面,對方就說自己是立委特助,她還在名片上註記。法官審結認為洪男確實是詐欺,判他1年2個月徒刑,並追繳犯罪所得。

黃女接著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表示她因此被酒店按月扣薪,代償洪男花酒帳達89萬餘元。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範圍,必須是因洪男詐欺得利罪的直接受害人,是酒店並不是黃女,判黃女敗訴。黃女不服提再審,高分院仍持相同見解,日前將再審駁回,全案定讞。

據了解,酒店幹部採分紅與業績制,如遇到有錢客人,除了可以拉高業績外,還可以分到高額利潤,因此都會准許賒帳月結,但也可能誤信而導致錢要不回來,風險非常高,因此收不到錢而賠上數十甚至上百萬的案例也是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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