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假訊息!行政院釋出7分鐘影片「我們有放假話害人的自由嗎?」

▲▼羅秉成11日透過「台語版影片」說明政院立場。(圖/翻攝羅秉成演出)

▲羅秉成11日透過「台語版影片」說明政院立場。(圖/翻攝羅秉成演出)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政府嚴打假訊息,遭到民眾質疑打壓言論自由,行政院13日院會將討論假訊息的法制因應作為,主責政委羅秉成11日透過「台語版影片」說明政院立場,他表示,假訊息也是一種言論,理論上也要保護這些自由,不過他反問,我們有買賣自由,但我們有賣假貨害人的自由嗎,「我們有言論自由,但我們有放假話害人的自由嗎?」

羅秉成解釋,目前已經有假訊息相關規定,有10多個法律是有刑事責任的,他們這次修法是為了整理假訊息、謠言、流言的定義,他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為例,其中規定「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要處3日以下的拘留,3萬以下法鍰」,這樣規定本身不錯,但是法律要件僅有「謠言」,所以應調整法律定義。

另外,像是這幾天留言港務大樓倒塌的訊息,有散布不實災害訊息問題,用社維法去處理是不夠的,因此各部會去檢討,這些法律要怎麼改。

羅秉成強調,不能放任放假話、傳假話,造成社會和個人危害,立法院要三讀通過才會作為處法依據,而且最後還是要獨立審判的法院認定才算數,他強調,政府不會為了打擊假訊息就傷害言論自由,這樣得不償失。

至於修法是否會加重平台業者的查核責任,羅秉成表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去年就送到立法院,條文有規定平台服務業者,要有協力義務,但非查核義務。

羅秉成說,平台最主要是傳輸使用者資料,原則上沒有監督檢查義務,但在法律上,遇上國安、資安、犯罪行為等平台業者就要協力配合,因此假訊息部分,希望平台業者可能要有自律機制,對於不當言論、違法言論作處理,並指出其實現在很多平台業者都這樣做了。

「平台業者媒體都是假訊息受害者」,羅秉成強調,政府不是要與誰為敵,政府不是要加重責任,是鼓勵要有自律的機制處理問題。

針對24小時沒有查核清楚要下架的傳聞,羅秉成澄清,這也是誤會,事實上去年法就已經提到立法院,這次行政院會討論只是做意見整理,提供未來在政黨協商過程中協商對話看看怎麼修。

羅秉成也指出,德國的規定很嚴格,對於平台業者沒有處理犯罪行為、不法言論,要負很大的責任,除了24小時要下架外,若沒下架也會有行政罰金,但目前我國要怎麼做還會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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