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賞煙火聽演唱會 動線紊亂推擠跌傷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

▲▼和泰產險說明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內容。(圖/記者李蕙璇繪製)

▲和泰產險說明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內容。(圖/記者李蕙璇繪製)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年末將屆準備迎接新年,民眾出席聖誕節、跨年等相關活動時也可以多了解主辦單位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範圍,避免讓自己置高風險地帶。

依內政部頒佈的《大型群聚活動管理要點》規定,活動主辦單位辦理演唱會、煙火晚會等活動時,需主動投保足額的公共意外責任險。當發生非預期意外事故,例如:燈光或是舞台架設等使用不當,造成人員摔落或棚架倒塌,場地佈置物砸傷人等,皆可能造成現場民眾傷亡或財物損害。

和泰產險表示,一般活動主辦單位會投保短期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範圍為主辦單位因為活動設施、場地不良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對被保險人負賠償的責任。

舉例來說,通常主辦單位舉辦戶外1日演唱會、觀眾1,000人為例,最低保障給付保險金額為每一個人體傷責任5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3,0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損200萬元。而保險期間內,保險公司提供最高賠償金額為6,400萬元,保費約8,600元左右。

有的主辦單位如果是還有提供美食等園遊會攤位等,或是現場有許多工作人員服務維持秩序及品質,通常還會在公共意外責任險中附加活動事件工作人員附加條款、食品中毒附加條款等,擴大工作人員及出席民眾的保障範圍。

以工作人員附加條款來說,可保障工作人員在活動處所舉辦活動發生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而受賠償請求時的風險。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則是當發生民眾集體食品中毒等狀況,保險公司依約給付相關醫療費用。

民眾出席以上這類大型活動或是舉辦相關園遊會、煙火觀賞會等,可多加了解公共安全及預防措施,並可以多加詢問主辦單位在人潮疏散動線、場地容納人數是否過多飽和等,並確認依規定投保相關的公共意外責任險等內容,協助政府督促活動品質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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