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報道歉是法院命令」 其實...段宜康夜po文:我心裡很幹

▲賴清德立法院報告普悠瑪事件 立委江啟臣 段宜康 黃國昌 交通部長吳宏謀 政務委員吳澤成▼。(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委段宜康。(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彰化縣長魏明谷聯合在保紙上刊登道歉啟事。不過,段宜康對於刊登道歉啟事相當不滿,9日晚間在臉書發文「我心裡當然很幹。」

段宜康表示,今天在報紙上的道歉啟事,是法院的命令;規格、字體、大小、內容,都必須照法院的要求,「我心裡當然很幹。」他指出,檢察機關的縱放,造成民事判決的結局,才被迫登這篇道歉廣告,如果司法都能公平,又怎麼需要被改革?必再次重申,「曲棍球案我已經説過多次,不再囉嗦。」

段宜康、魏明谷2014年指控對手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元,經法院判決後全案定讞,段宜康和魏明谷須賠償100 萬元、登報道歉、移除臉書粉專文章。9日打開報紙,署名段宜康、及魏明谷對林敏的道歉文占了半版,對此,林滄敏強調,既然兩人信守承諾,就把曲棍球「吞了吧」。

另外,魏明谷對判決結果感到「不可思議」,直言「登報道歉」也是無可奈何的事,魏明谷指出,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秘書長坦承詐領540萬補助款,難道當時是立法委員的林滄敏都不知道此事,教育部如此高額補助款,難道不需要用印蓋章,但彰化地檢署卻沒起訴,怎麼可以還錢、罰款15萬後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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