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改制專校喊卡 教部:黑心仲介送法辦、董事校長各罰50萬

▲▼             。(圖/記者崔至雲攝)

▲教育部指出,康寧大學違法再多一件,發現有學分班學生未經合法入學管道轉入學位班。(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康寧大學爆發違法招收境外生病涉有非法工作後,教育部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校方除了違法招收斯里蘭卡境外生非法打工外,還發現康寧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學生未經合法入學管道轉入學位班的情況。教育部次長姚立德14日表示,康寧多項違法項目,目前已移送司法單位偵辦。

姚立德說,康寧大學在10月26日透過媒體表示希望改為專科學校,但由於近日爆發的這些違法項目,因此康寧大學沒改善前,教育部不會同意康寧改為專科學校,違法的「朱姓仲介」目前已移送檢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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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德指出,根據私立學校法55條,將徵詢諮詢會議後,將停止校方部分或全部的招生名額及獎助款,另外,也將廢止康寧大學108年度的招生名額,等到校方改善後再議。

針對傳出校方將資遣老師等狀況,姚立德表示,康大未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前,禁止校方以遭教育部停招或學校計畫申請改制等理由,將老師資遣或要求學生轉學,教育部會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與老師的工作權。而學分班學生未合法轉入學位班,姚立德也說,康大未提出具體改善措施經教育部同意前,還沒開課的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應立即停止辦理。

最後,姚立德指出,「這件事非常的嚴重」,教育部目前也已依私立學校法第80條規定,就董事長、校長等人員各處以新台幣50萬元罰鍰,如於限期內未改善,將續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停止或解除學校法人董事長、部分或全體董事職務。

大學校務評鑑,康寧大學一項沒通過。(圖/翻攝自康寧大學網頁)

▲教育部表示,依私立學校法第80條規定,就董事長、校長等人員各處以新台幣50萬元罰鍰。(圖/翻攝自康寧大學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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