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色狼押女房仲脫衣洗劫7千元 二審重判仍辯無罪

▲▼特戰惡狼邵招明。(圖/記者吳銘峯攝)

▲特戰惡狼邵招明。(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受過三棲特戰訓練的宜蘭男子邵招明,10年前假借看屋性侵女房仲未遂,判刑7年半入獄服刑獲得假釋。出獄後仍死性不改,去年3月間,他又假借看屋,持刀脅迫一名女房仲,女房仲為防性侵,機警脫光衣物,並交出現金7千元。一審將他重判8年,案經上訴,高院8日維持原判,仍依照加重強盜罪將他判刑8年。

邵招明(44歲)被還押時,看到記者拍攝,隨即遮住臉部。但記者詢問他案情時,他隨即停下腳步說明,他仍舊否認犯案,辯稱「我根本沒有拿刀犯這個案件,從頭到尾都沒拿那支刀,而且刀上沒有我的DNA,傷口也不吻合。」他強調,一定會上訴第三審。

判決指出,邵男曾有贓物、毒品、竊盜、性侵等多項前科。他2008年假釋期間,在宜蘭市遇到從事房仲業的國中學妹,當時也謊稱要看屋,持刀壓制學妹,以膠帶反綁雙手並脫衣強吻,學妹趁隙逃出,邵男事後被逮捕,判刑7年半定讞。

邵男直到2015年5月間才出獄,但他出獄後仍死性不改,去年3月間他經過宜蘭市某建設公司的銷售辦公室時,發現僅有一名女房仲在內。邵男見色心起,謊稱要買屋看房,趁著女房仲帶他看屋時,將被害人推入3樓廁所內,並以摺疊瑞士刀壓制被害人,威脅交出財物。

被害人因極力掙扎抵抗,雙手與臉部出現多處撕裂傷,但仍不敵受過特戰訓練的邵男蠻力。邵男要求被害人交出財物,被害人說身上沒有現金,現金都在外面辦公室內。邵男為免被害人脫逃,逼迫被害人脫光衣物,一同下樓到辦公室內取走現金7千元。2人又返回3樓,被害人苦苦哀求後,邵男才讓被害人穿上衣物,隨即逃逸。警方事後逮捕邵男,檢方依照加重強盜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將邵男判刑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8日二審宣判,高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仍維持相同罪名與8年的刑度。可上訴。
 

▼特戰惡狼邵招明。(圖/記者吳銘峯攝)

▲▼特戰惡狼邵招明。(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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