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普悠瑪翻車案18死司機50萬交保 初判過彎時速140公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普悠瑪翻覆出軌48歲的尤姓司機在接受20小時的調查後,被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法官在今日(23日)凌晨5時20分裁定以50萬元交保。

普悠瑪司機尤振仲50萬交保。(圖/東森新聞)

▲▼普悠瑪司機尤姓司機交保時還坐著輪椅。(圖/東森新聞)

普悠瑪司機尤振仲50萬交保。(圖/東森新聞) 

尤男在翻覆事故中肋骨斷裂、頭部撕裂傷,直到22日上午情況穩定後才轉到一般病房,警方在上午9時許製作初步筆錄,2小時後他則以關係人的身分坐著輪椅前往宜蘭地檢署接受調查,這一查就長達20小時,同日晚間10時就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普悠瑪37分連發「2封關鍵簡訊」曝!司機頻求援 檢修員一下車就翻了。(圖/台鐵)

▼▲普悠瑪37分連發2封關鍵簡訊,司機頻頻求援,但檢修員一下車就翻覆了。(圖/台鐵、記者許力方製)

 ▲▼普悠瑪37分連發「2封關鍵簡訊」曝!司機頻求援 檢修員一下車就翻了。(圖/記者許力方製)

至於意外發生的真正原因究竟為何,行政院「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召集人吳澤成表示,初步判定出軌原因是轉彎超速,事發現場的彎道半徑大約300公尺,規定的時速為75公里,事發當下的車速卻逼近140公里。

主任檢察官官江貞諭提到,問題確實出在車速方面,「時速絕對超過80,但還是會根據操作手冊、線型圖以及駕駛意識狀況做適當的訊問。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部分,因為第8車廂前面嚴重扭曲變形,狀態要經過台鐵、專業人員判定才能判斷它是開啟或關閉狀態,但車速絕對是個問題、超速的原因是本案的重點,是否為人為因素仍在調查中。」

雖然檢方方面認為,根據機械操作還有一些測速的工作來看,尤男的犯罪嫌疑重大,實際上的客觀事證也與供述有所出入,不排除有串證之虞,這才決定聲押禁見;不過,宜蘭地院法官23日凌晨召開羈押庭,法官經過漏夜偵訊,直到清晨5點20分裁定他以50萬元交保候傳。

▼翻覆的普悠瑪內部情況。(圖/記者黃彥傑攝)

▲▼翻覆普悠瑪內部照。(圖/記者黃彥傑攝)

▲▼翻覆普悠瑪內部照。(圖/記者黃彥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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