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腳木棍猛打頭致死 竟辯只是亂揮棍判刑16年定讞

▲殺人命案虐待兇殺死人。(圖/視覺中國)

▲朴子褚姓男子持桌腳木棍打死酒友,今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嘉義縣朴子市褚姓男子,2016年元月間到酒友黃姓男子家中飲酒,褚男多次數落黃男,2人隨後發生衝突,其他酒友勸架不成離去。褚男抓起桌腳猛打黃男頭部13下,不顧黃男哀求,直到黃男倒地不起後才離去,黃男因此死亡。褚男被逮後,辯稱當時抓起桌腳只是亂揮,沒想打死人,最高法院不採信,22日依殺人罪判處褚男16年定讞。

判決指出,男子褚宗泰(46歲),與死者黃姓男子為多年酒友,而本案發生於2016年1月23日,2人前一天在黃男家中喝酒,酒後發生激烈口角,但褚男案發當天下午1時30分,又騎著腳踏車來到黃男家中喝酒。褚男抵達時,黃男已經與其他2名酒友喝開,褚男抵達後自行坐下斟飲米酒,並打電話邀請另一名朋友前來。

褚男友人抵達後,褚男想到前一天與黃男爭吵,越想越不滿,開始拍桌子並辱罵、挑釁黃男。黃男雖曾忍讓,並一度先離開購買米酒,但黃男買完酒回來後,褚男竟一巴掌掌摑黃男,2人又爆發激烈口角,最後翻桌,大打出手。其他酒友勸架不成,先行離去。黃男抓起木製茶几朝褚男丟擲,褚男閃過後,抓起茶几斷裂的實心木桌角,猛力毆打黃男頭部。黃男苦苦哀求:「不要再打了!」,但褚男紅了眼,最少毆打13下,直到黃男倒地不起,褚男才自行離去。黃男家人返家後,趕緊將黃男送醫,但黃男仍因多處腦傷而死。警方隨後逮捕褚男,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審理時,褚男均否認犯案,辯稱與黃男相識1、20年,這次只是單純口角,沒有殺人犯意;而當時確實拿桌腳揮打了黃男幾下,黃男流血後,他還詢問黃男是否要送醫,但黃男竟大罵他,他才會自行離去,不知道結果會這麼嚴重。但法院調查後,發現黃男頭部與面部佈滿鮮血、頭部凹陷、耳朵裂開,現場噴濺的血痕甚至達到天花板,斷裂的桌腳更染滿鮮血。可見死者傷勢均集中於頭部,不僅肩膀無傷勢,身體也沒有明顯傷勢,與褚男辯稱隨意揮打不符,法院均認定褚男具有殺人致死犯意。

一審依殺人罪將褚男判刑16年,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也認為褚男犯下殺人罪,考量他未與死者家屬和解,死者家屬也表明希望褚男就自身所犯錯誤承擔刑事責任,因此二審仍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8年。全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2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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