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東尬車3死!陪尬的10萬交保限制住居 責任撇不掉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發生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3死車禍,起因為21歲駕駛謝亞軒與友人黃佑呈違法競速飆車,檢方將2人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12日晚間9點10分開庭,1小時後,法官裁定黃佑呈1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至於謝亞軒還持續審理中。

▲▼謝男移送台北地檢署,過程中與媒體發生推擠。一同競速黃姓友人也以共犯身分移送。(圖/記者楊佩琪攝)

▲與謝男在南京東路上競速飆車的黃男(灰衣),被以1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圖/記者楊佩琪攝)

原本黃佑呈僅為關係人,11日晚間赴警局接受偵訊後請回,但凌晨又被傳喚到警局,警方以4大關鍵將2人以「不確定殺人故意」移送台北地檢署,4大關鍵包括超速、明知為下班尖峰時間、明知該路段車流大、危害公眾往來安全,2人又皆為無照駕駛,另謝亞軒才因酒駕被判拘役,竟又不思悔改,檢方因此將2人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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