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學妹留宿伸狼爪! 男大生拿刀自殘謝罪卻辯:她沒反抗

一名狼父性侵女兒6年,竟還噁稱:我有結紮妳不會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雖然女大生當下沒有反抗,但法官仍認定她非自願。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女大生小慧(化名)與男學長(阿明)在宿舍討論功課,由於天色已晚阿明因此邀請留宿,不料期間卻情不自禁先是下體磨蹭對方,再以手指性侵得逞。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雖小慧事後仍有和阿明看電影,但心情依舊處於低落,因此認定女方事發當下非出於自願,將阿明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全案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慧與阿明2017年5月7日一起準備證照考試,之後阿明邀請女方留宿,沒想到夜晚以手受傷為由,要對方幫忙「打手槍」,甚至提議用圍巾蒙住雙眼隔著褲子磨蹭下體,未料竟失去理智強脫小慧內褲、指侵得逞,事後似乎認為自己做錯事還頻頻道歉,拿剪刀要自殘、叫對方傷害他,以示道歉。

阿明在法庭上辯稱,與小慧是合意性交,因對方都沒有「反對的表示」、抗拒或喝止「不要這麼做」,若真有違反她的意願,按照道理來說不可能被下體磨蹭都沒有反應。

法官審理後認為,檢視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比對鑑定報告,發現小慧的外陰部有與阿明型別相符的染色體,加上她於事後情緒有激烈起伏、不穩及恐慌、畏懼現象,因此依阿明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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