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影片曝光!「時速160Km」藤條狠抽 網友狂讚:支持台灣引進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鞭刑是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汶萊等3國廣泛施行的一種體罰,其中在大馬又可分為伊斯蘭教法鞭刑和司法鞭刑2種。近日臉書粉專「大馬2勢力」貼出一段影片,示範2種鞭刑的打法,只見行刑官以類似棒球手揮棒動作,以鞭尾時速160公里的速度狠狠抽打假人臀部,畫面讓許多網友大開眼界。

▲▼馬來西亞鞭刑示範影片。(圖/翻攝臉書/大馬2勢力)

▲馬來西亞鞭刑示範。(圖/翻攝臉書/大馬2勢力)

影片中可見,行刑官利用假人示範兩種鞭刑的區別。其中,「伊斯蘭法鞭刑」下手明顯輕了許多,規定行刑官只能使用手腕的力量,不可揚起手臂,其目的並非要受刑人感到痛苦,而是要令他們感到羞愧。伊斯蘭法鞭刑只適用觸犯宗教法的穆斯林,實際上也較少使用,不過在大馬鄰國印尼的亞齊特區則較常見。

「司法鞭刑」的情況則大不相同,唯一目的就是要對犯人施加痛苦,因此刑官會以半蹲姿勢,手臂向後高舉刑鞭,接著以單腳為軸心旋轉,類似棒球選手揮棒打擊一般轉動腰部,利用全身力量將刑鞭狠狠抽在受行者臀部上。「司法鞭刑」的揮鞭聲相當響亮,可想而知,只要一鞭就能讓人皮開肉綻。

許多網友看完影片後不敢置信,紛紛留言稱,「刑事鞭刑抽2下就爆血了吧」、「我感覺那個假人被打下去的瞬間陷下去了」、「看得我屁股都夾起來」。也不少人說,「強烈建議引進台灣」、「酒駕,性侵也來鞭幾下啊!」、「比起死刑跟無期有力多了」;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台灣就算有鞭刑,屆時挨鞭的也只是那些沒錢沒勢的違法小民。有錢有勢的人和狗官及豬仔民代永遠也鞭不到」。

馬來西亞對於鞭刑的行刑過程有明確規範,受刑人會先經由醫師檢查,確認身體狀態適合接受鞭刑。且鞭刑必須由受訓合格的行刑官施行,以確保每一鞭都達到最低時速160公里和至少90公斤的打擊力道。另外,司法鞭刑也分為粗細兩種,其中較粗重的藤鞭常約1.09公尺、粗約1.25公分,主要用於涉犯性侵、毒品走私、搶劫等重罪;較輕的藤鞭則用於觸犯貪污、背信等「白領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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