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韓美軍「酒後騎單車」撞傷7旬阿公 新制上路後全國首例

單車、腳踏車、自行車。(圖/達志影像)

▲ 南韓《道路交通法》新制規定,酒後不得騎自行車。(圖/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道路交通法》新制才剛於上月28日上路,8日便爆出第一起因酒後騎腳踏車引發交通事故而遭到處罰的案例。一名駐韓美軍酒後騎單車上路,不慎撞上無辜行人,造成一名7旬阿公受傷,遭到舉發。

光州西部警察署9日以酒後騎自行車使行人受傷,違反交通事故處理特例法罪嫌,將一名軍階為准尉的33歲駐韓美軍立案。他在8日傍晚6時10分左右,於光州西區德興洞光州川邊的自行車道上騎車,不慎撞上出門散步的71歲附近居民。所幸他只有受到輕傷,馬上被送醫治療。

據悉,該名准尉當時酒測值達0.06%。他隸屬於京畿道平澤市的漢弗萊營駐韓美軍中等規模基地,當天和2名同袍一起騎車旅行。他將自駕車停在全羅南道潭陽郡後,便沿著自行車道騎到榮山江河口,在折返的途中發生意外。

根據剛上路的《道路交通法》新制,酒後不得騎自行車,否則便會受到處罰。依據此法,該名准尉涉嫌違反交通事故處理特例法。警方指出,將根據《駐韓美軍地位協定》(SOFA),對他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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