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批限制出境修法須通盤考量 司法院:人權保障不能等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說明國民法官民調狀況。(圖/記者吳銘峯攝)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認為限制出境應儘速法制化,人權保障不能等。(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限制出境」無法源依據又嚴重侵害人權,司法院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打算編列專章將「限制出境」法制化。但學者林鈺雄投書媒體,指限制出境橫跨刑事訴訟法、刑法及行政法,必須以通盤考量方式立法,才能成功。對此,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回應「人權保障不能等」,應該儘速修法過關。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林鈺雄,近日內2度投書媒體,指稱「限制出境如何立法,是一個橫跨刑事訴訟法、刑法及行政法的整合性議題,因此,必須以包裹立法方式通盤考量,始能畢竟全功。」建議以立法手段終結「限制出境是否屬於限制住居」的實務爭端、增修違反替代處分之實體與程序制裁效果、一併修正行政法限制出境(國)的相關規定。

對於林鈺雄的意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9日接受ETtoday記者訪問時表示,「人權保障不能等。」呂太郎表示,限制出境飽受批評,對於人權侵害太過嚴重,司法院本於保障人權的立場,才會提出修正草案,希望能儘速解決法律漏洞。所以他認為,當然要趕快修法過關,人權保障才不會有缺失。

至於林鈺雄提出的意見,呂太郎也說,司法院確實都考慮到了。但因為修法過程中,各界對於限制出境法制化的大方向沒有意見,僅在於法條的細節或配套措施,仍有不同意見,才會導致修法延宕,未竟全功。但他認為,目前應該先採取大多數意見,先讓法條過關,防堵人權漏洞,至於細節爭議部分,在法律修法適用後,自然會逐漸顯漏出來,這時再考慮修法,把其他不足之處彌補起來。

其實林鈺雄投書並非僅批評限制出境修法需包裹式立法,他也同意司法院前副院長城仲模批評的草案漏洞,漏未規定法官可裁定限制出境的次數,林鈺雄認為,這等於草案明文容許「無限期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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