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悔意!體協5高層集體灌票緩起訴遭撤銷發回續查

▲司法院外觀▼。(圖/記者屠惠剛攝)

▲體協高層集體灌票獲緩起訴,今遭高檢署撤銷發回續查。(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等體育協會的5名高階幹部,涉嫌蒐集並交換民眾個資,進行換票且互灌人頭會員,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考量5名幹部皆認罪又無前科,因此對5人做出緩起訴處分。但全案經送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認為5人未見悔意,因此5日撤銷緩起訴處分,發回北檢續查。

本案源於去年《國民體育法》修正後,體育署建置報名網站讓民眾申請加入各體育協會,各協會理監事須在新法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改選。但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網球協會理監事趙安華等5人,將每個協會蒐集到各約2至3千人的報名個資,全都交給陳太正分配運用。

陳太正再找不知情的大學生,把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等等個資,均填寫上網報名,將各協會的報名人數灌水衝到上萬人。台北地檢署接獲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與體育署的的檢舉,進行查辦。但北檢偵辦後,雖認定陳太正等5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但審酌民眾預報名後,還須繳費才能成為正式會員,也因此才能取得理監事改選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因之北檢認5人灌票的行為,尚未對各協會的理監事改選造成實質侵害,在8月間做出緩起訴處分。

北檢緩起訴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不滿,批評緩起訴是「濫權瀆職」,日前率同多名時力市議員候選人到北檢抗議。而北檢也隨後發布聲明,強調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認為5名被告並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經參酌刑法第57條,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規定,予以緩起訴,且全案已依刑事訴訟法第256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

但高檢署再議後,認為全案仍有事實、證據有待釐清,部分被告未見悔意,因此於5日撤銷緩起訴處分,發回北檢續查。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法律熱門新聞

5男關一起 牢房竟變炮房

給說法/你知道自己被限制出境嗎

輔大學弟性侵學姊案 判賠90萬確定

綜藝人性侵恐慌症男子 判刑定讞

王碩志/偷裝定位App算犯罪嗎

告訴6月期限 法界:過了就GG

騙扁小子黃琪再施詐 判刑定讞又免入獄

醫院床戰12歲女 「叔叔」性侵定讞

李永然、劉和鑫/律師的功能與職權

給說法/不以財物下注就非賭博嗎

香港富商黃煜坤綁架案 二審判刑

李家豪/證人之權利與義務

蔡正傑/酒測值未超標不算犯罪嗎

施工借道鄰居 檢方:當心刑責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