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來台辦法修正 醫美健檢期限縮短至3個月

▲▼ 機場,購物,免稅商店,陸客(圖/記者周宸亘攝)

▲ 內政部移民署月初預告「大陸人民入台許可辦法」修正,被指稱是要反擊大陸對台人發放居住證。(示意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移民署月初預告「大陸人民入台許可辦法」修正,內容除了身分機敏者、邀請單位申請入台需接受審查、曾任大陸黨政軍公職者,可直接拒絕入境外,醫美健檢許可證效期也將從6個月縮短為3個月。

移民署表示,此次修正未涉及重大政策之變革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重點是縮短健檢醫美證件效期及統一律定同行、隨行規定、放寬大陸配偶親屬來台短期探親資格、提升無戶籍國民及派駐台灣港澳官員之家庭團聚權等等。

有關外界質疑限縮陸人來台是為反擊居住證一事,移民署強調,「現任、曾任」黨政軍本來就有管制能禁止入境,修正是讓文字更清楚,「基本上是文字上的修正明確化」;而針對醫美健檢許可證效期,由於部分大陸人士用健檢醫美許可證來台從事性交易跟詐欺,為了加強管理、防止台人遭詐騙才會特意修正。

移民署也指出,「大陸人民入台許可辦法」去年就預告過修正,今年二度預告是因為加了大陸配偶權益的放寬,包括第23條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進入台灣地區短期探親的範圍,從台灣地區人民之三親等內血親,增加「及其配偶」,以及原先為經許可團聚並懷孕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二個月未滿者之父母,再追加「或為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者之二親等內血親及其配偶」,待預告期過後,會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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