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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保母串聯抗議準公托契約 提九大訴求

▲全台保母串聯抗議準公托契約。(圖/翻攝全國保母大串聯-團結力量大臉書)

▲全台保母串聯抗議準公托契約。(圖/翻攝全國保母大串聯-團結力量大臉書)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今年8月上路,引發反彈,新北、桃園、台中及高雄14日全國保母大串連抗議,主張「拒簽不合理契約」、「拒絕政府壓榨導致過勞」、「拒當廉價工具」、「反對同工不同酬」等訴求。台中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台中市除維持0到6歲托育補助,更進一步將保母首次提出個案調價審議申請所須具備的服務年限,從4年縮短為2年,並積極向中央爭取,收托人數計算應排除保母自己的小孩。

台中保母團體提出九大主訴求:拒簽不合理契約、拒絕政府壓榨導致過勞、拒當廉價工具、反對同工不同酬、還我工作及生存權、三等親一視同仁、回歸市場自由機制、勞健保、自孫自孩同享補助。

保母團體表示,政府修改政策內容太急促,沒有聆聽保母心聲後就直接修正,並在官網上做告知就成立,根本就是霸權,更擔心一旦簽約,政府握有更改內容的機制,要求契約內容需保母與政府雙方同意才能更動。同時指出,從事保母行業,除政府補助政策不公,甚至被迫在享受天倫與飯碗間做抉擇,這就是政府當初訂定政策的用意嗎?

▲全台保母串聯抗議準公托契約。(圖/翻攝全國保母大串聯-團結力量大臉書)

▲中市府:已放寬居家托育個案收費審議申請資格。(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社會局長呂建德對此回應,台中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費於102年時制定,訂出每區收費標準為1萬2千元至1萬4千元,考量每年物價不同,設有個案調價審議機制,今年起,市府將保母首次提出申請的服務年限資格縮短為2年,且之後每年都可申請調費審議,至於各區明年的收費標準是否調整,目前正由托育價格委員會研議中。

目前衛福部社家署規定每位居家托育人員最多只能收托4位幼兒,其中包括居家托育人員自己的小孩,因此,若育有自己的幼兒者,會減少家居托育人員的收入。呂建德表示,為保障居家托育人員生計,已積極向中央反映,爭取收托人數計算方式,讓家長受益的同時,也增進居家托育人員的權益。

呂建德指出,市府將延續「托育一條龍2.0」,維持0至2歲幼兒送托每月補助6000元,並全國獨有持續提供2歲至6歲送托的幼兒每月3000元補助,整合中央及地方政策,發揮1+1大於2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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