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3刀殺死前女友父親 重判12年半定讞

▲▼ 殺人。(圖/pixabay)

▲謝姓男子殺害前女友父親,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男子謝榮賓(34歲)不滿與22歲王姓女友分手,去年10月間先在臉書上嗆聲「叫你媽可以先去訂棺材了」而後帶著瓦斯桶直闖王女桃園市平鎮區住處,與王女家人起了衝突。混亂中,謝男取出水果刀揮砍,3刀殺死王女父親。一審將謝男判刑13年半,二審判刑12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謝男育有1名6歲女兒,2年多前認識當時20歲的離家王姓少女,主動提議包養,叫王女不用上班,只要負責幫忙照顧女兒就好。兩人交往同居,直到去年9月底,王女主動提出分手,並搬回桃園平鎮區的父母住家。

謝男不滿,認為王女疏遠,雙方間又有金錢糾紛,因此去年10月初,他先在臉書上對王女嗆聲「叫你媽可以先去訂棺材了」。晚間9時左右,他帶著小型瓦斯桶、打火機,直闖王女父親經營的汽車電機修護廠,要求與王女談判,並大叫「要死大家一起死」。

王父與王女的2個哥哥當時正在泡茶聊天,見到謝男闖入又大呼小叫,隨即上前制止,發生扭打。謝男遭王父壓制在地,掙扎起身後退至鐵門旁,突然從背包中抽出預藏的水果刀,朝王父的胸腹猛刺3刀,王父當場血流如注,倒地不起,謝男趁亂逃逸,而王父送醫不治,警方當天凌晨,循線在醫院中逮捕正在包紮的謝男。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桃園地院依恐嚇及殺人等罪判刑13年6月,上訴二審後,謝男認罪,並與家屬達成和解,高院二審改判12年6月。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4駁回上訴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法律熱門新聞

陳守煌/平安恩慈國際法律事務所聲明

給說法/你知道自己被限制出境嗎

蔡正傑/酒測值未超標不算犯罪嗎

后豐大橋案再審無罪 又撤銷發回

基隆地檢鼓勵更生戒毒 脫離毒海

給說法/不以財物下注就非賭博嗎

柯怡如/網路簽注犯法嗎

主任檢察官教你看懂地檢署傳票

給說法/沒發現撞車就不算肇逃嗎

王令麟助更生人阿凱回饋社會

陳孟緯/對未滿18歲拍性影像違法

柯怡如/八卦有理,爆料無罪嗎

判刑定讞 可循替代刑罰免入監

聯明掏空案定讞 吳宗憲脫身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