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裙底風光辯稱有病 法官打臉「攝狼」判拘役50日

▲▼跟蹤、偷拍、色情狂、變態男(圖/記者黃克翔攝)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大學剛畢業的李姓男子涉嫌在百貨公司的手扶梯上,拿手機偷拍前面徐姓女子的裙下風光,徐女發現後憤而報警。李男辯稱,自己罹患焦慮適應障礙症及衝動障礙症,但法官根據函詢醫院的結果,不採信李男說詞,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50日。

判決指出,剛從大學畢業且正等待服兵役的李男,2018年1月間涉嫌在台南某百貨公司內,從4樓到5樓的電扶梯上,以由下往上的方式,趁機偷拍站在電梯前方的徐女的裙底風光,徐女發現後氣得報警處理。

警方在李男手機裡查獲他偷拍徐女裙底風光的照片,而李男也於法庭上坦承犯行,卻辯稱自己罹患焦慮適應障礙症及衝動障礙症。台南地院法官函詢1間醫學中心,並根據函詢結果認定,李男偷拍時並沒有受到任何刺激,導致引發衝動障礙症讓他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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