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老是違停被開罰單 槓親哥上法院索討51萬

▲▼女房東張淑晶遭判刑後首度露面,與媒體大玩捉迷藏。(圖/記者楊珮琪攝)

▲張淑晶出庭又違規停車被開罰單。(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不只坑殺房客,連自己的親哥哥也是為錢鬧上法院好幾次。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16日開庭,張淑晶直接與親哥正面交火,卻忘記自己的小轎車在法院外違規停車,被開了一張逆向違停罰單,這也不是第一次了。日前到高等法院民事庭,也因違停被開單。

張淑晶才因坑殺房客案被依18個誣告罪、3個詐欺等罪判刑8年個月,卻還是繼續到處打官司,與親哥哥張振盛的官司更是越開越多,還怪到媒體頭上。

日前張淑晶向張振盛索討買房代墊款51萬元,台北地方法院16日開庭,張淑晶強調,哥哥的財務狀況不好,自己以金主身分出資替哥哥買房子,沒想到2013年起被媒體抹黑成惡房東,連官司也接二連三都變不利。

2012年張振盛以1000多萬元買下台北復興南路一棟大樓4樓住戶,借名登記在張淑晶名下,張淑晶再以每月3萬2000元出租。隨後兄妹倆因股票、扶養問題鬧翻,張振盛提告要求返還房屋產權勝訴,張淑晶則反控要求哥哥歸還價金、代書費等共51萬元。

按張淑晶的說法,她為該房屋一共付了1到4期,共37萬元買賣價金,另還有代書費1萬元、仲介費用13萬元等。但兄妹鬧翻後,張振盛卻不願歸還該些費用,才會決定提告。

張振盛反駁,該些款項早已匯款完畢,還多匯了7萬元,並向法官表示,張淑晶僅是他購買房屋的人頭,有些款項因此得由張淑晶付款,並非張淑晶給他的借款或是代墊,而光在2010年至2014年間他與張淑晶的金錢往來,張淑晶反而還欠他1700多萬元。

對此張淑晶否認,且表示自己存款很多,根本不需要張振盛的錢,法官則是諭知8月30日上午11點宣判。

庭訊結束後,張振盛告訴詢問的媒體,妹妹都是用訴訟來解決事情。張淑晶則在看到媒體拍攝時,給了一個「眼神死」,但立即發現自己又被開了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只好趕緊拿下罰單坐上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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