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13歲少女拍裸照上床 爛男還以「太平裸照一姐」羞辱

▲▼台中司法大廈包含台中地檢署與台中地方法院。(圖/記者李忠憲攝)

▲台中司法大廈。(圖/記者李忠憲攝)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台中24歲徐姓男子與13歲少女交往,要求少女自拍胸部、下體裸照供他觀賞,他竟將裸照搜集成相簿,更用臉書發布「太平裸照一姐」等語,少女怒提告。台中地院依製造未成年猥褻照片影片罪、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徐男3年10月;另依誹謗罪判刑5月,易科罰金15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徐男2015年認識少女,以「吉娃娃」暱稱少女,並要少女自拍胸部、下體裸照,透過手機傳給他觀賞,徐男把少女傳給他的照片集結成「吉娃娃的裸照」檔案夾存放手機內。隔年5月,徐男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以手機側錄共浴影片並存放在電腦中。同年月,徐男又帶少女到第一廣場附近旅館再次上床。

兩人後分手,徐男竟將少女裸照傳給新任女友看,還在臉書發文「太平裸照一姐,外流百張裸照會不會太狂,太平劈腿大姐,只會玩男人感情,只會利用有勢力的人,到處騙感情,到處當香爐給哥哥插」等語,並張貼少女照片。徐男的新女友將此事告訴少女,少女報警處理。

徐男到案後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及拍裸照一事,但否認有「吉娃娃的裸照」照片資料夾,他辯稱傳給新任女友的裸照,是從網路上擷取下來單張照片。

但徐男新女友出庭證稱,她和徐男有交往2個月,有在徐男手機裡看過「吉娃娃的裸照」相簿,點開看到很多張裸照。而少女曾告訴她,「吉娃娃」是徐男喊她的暱稱,認為「吉娃娃的裸照」指的就是少女。

台中地院法官勘驗徐男所傳出的照片,左上方有標示為「吉娃娃的裸照」字樣,該字樣左方又有一個返回小箭頭,下方則有數張少女裸照,顯然是處在手機相簿檔案存放格式下截圖。另少女曾給寫信徐男「我以後不會再那麼傻,把吉娃娃的個性帶出來」,可見「吉娃娃」的確是徐男對少女的暱稱,法官因此不採信徐男辯詞。

台中地院表示,徐男2015年間曾因與少女性交2次,被判刑2年,緩刑5年確定,但不知悔改,在前案判決前後,繼續與少女交往,還要求拍裸照、性交,2人分手後更臉書詆毀她的名譽,造成身心受創。

依製造未成年猥褻、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徐男10月徒刑;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3月,兩罪合併應執行3年10月。另在臉書稱少女「太平裸照一姐」等語,涉犯誹謗罪部分,判刑5月,易科罰金15萬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