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編劇母親遭酒駕撞飛慘死 科技公司老闆判賠1018萬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臺灣高等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莊姓男子酒駕撞死晨運的婦人,高等法院判決賠償1018萬元精神撫慰金。(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曾入圍金鐘獎知名編劇禹元元的母親,在2017年4月某日晨運時,遭酒駕的54歲莊姓男子撞飛20多公尺慘死。刑事部分,莊男撞死禹母後2個月又被查到酒駕,因此2案合併執行4年8個月定讞。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判決莊男需賠償禹元元精神撫慰金1018萬元。

2017年4月2日凌晨,莊姓男子酒駕行經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存德街口時闖紅燈,將行走在斑馬上的禹母撞飛20多公尺遠。莊男當時不僅沒有下車查看,還試圖逃逸,幸好被民眾攔阻,報請警方到場。員警對莊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59。誇張的是,案發後2個月,莊姓男子又因酒駕被逮。

針對禹母部分,高等法院日前宣判,依公共危險等罪,判決莊男4年6個月有期徒刑,再犯酒駕部分,判刑4個月,2案合併,共判4年8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民事部分,禹元元表示,扣掉她和姐姐已經領到的強制險共200萬元,莊男應再賠償精神撫慰金各509萬,一共1018萬元。法官認為,禹元元姊妹倆所承受的痛苦,無法以言語形容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判決莊男得賠償10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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