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棍球吞定了!段宜康嗆林滄敏敗訴確定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圖/記者翁嫆琄攝)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嗆吞曲棍球,敗訴確定。(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3年多前的縣市長選舉中,召開記者會指控擔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的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元。段宜康還在為彰化縣長魏明谷站台輔選時說,公開指稱林滄敏詐領;段並在自己臉書上發文,說指控若不是事實,要公開吞一顆曲棍球。林滄敏起訴求償,一、二審均判決段、魏2人敗訴,須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移除臉書粉專文章。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0日判決段魏敗訴確定。

本案發生於2014年11月12日,段宜康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發布「瞎!連領據野山寨」「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為標題之新聞稿,而後公開指稱林滄敏詐領補助款。第二天,段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內容為「昨天在教育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要求追查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涉嫌詐領鉅額補助款的弊案」的文章。

同年月15日,段宜康又在臉書上發文,指稱「林滄敏以不實清冊和單據向體委會和教育部詐領了540萬元!」以及「以上陳述如果不是事實,段宜康就當眾把一顆曲棍球吃了!」的文章。

隨後段宜康在魏明谷競選造勢晚會中上台演說,又說了林滄敏詐領補助款等等言論。至於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記者會、造勢晚會的內容,在報上刊登廣告。更以相關內容製作影片,放置在競選網頁上,網頁標題「段宜康賭吞曲棍球嗆林滄敏涉弊詐領補助款」。

敗選的林滄敏不滿,起訴向段、魏2人求償100萬元、登報道歉,並刪除臉書文章。一審判決段魏2人敗訴,須賠償30萬元、登報道歉、刪除文章。二審則加碼,改判段魏2人須賠償100萬元、登報道歉、刪除文章。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0日駁回段魏2人上訴,全案確定。

段宜康禍不單行,除本件官司敗訴確定外,先前因指稱參選彰化縣長的前台聯立委黃文玲,與國民黨參選人共用相同金主,遭黃起訴求償,8日才被最高法院判決須賠償20萬元確定。黃文玲則放鞭炮慶祝,並要求段宜康吞曲棍球。
 

▼黃文玲放鞭炮慶祝並要段宜康吞曲棍球 。(圖/記者唐詠絮攝)

▲▼段宜康判賠,黃文玲放鞭炮慶祝並要段宜康吞曲棍球           。(圖/記者唐詠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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