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地方焦點

寵物食品網路賣 小心未申報及標示不全遭開罰

▲台南市動保處指出販賣寵物食品,應有完整外包裝標示。(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動保處指出販賣寵物食品,應有完整外包裝標示。(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包裝完整的寵物食品,家中毛小孩吃得津津有味,但是否曾想過寵物食品來源是否安全、標示是否完整嗎?台南市動保處指出,為保障寵物食品來源透明,特別規範食品製造、加工或輸入,應於農委會寵物食品申報網主動申報,若業者未進行申報,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在台灣,犬貓寵物的飼養一直相當蓬勃,因而興起各式各樣種類繁多的寵物食品商品,尤其近期寵物食品手作坊如春筍般的出現,手工現做與新穎造型噱頭,成為飼主們熱門搶購的新寵兒,例如標榜手工烘焙無添加物的雞肉乾、造型酷炫的翻糖蛋糕等等,寵物食品產業消費力還在持續上升當中,同時搭上e化網路購物商場的風潮,成為許多寵物食品製造商或通路商熱門銷售管道之一。

網路購物的普及,意味著越來越容易在網站絢麗的廣告圖示下進行買賣行為,而消費者往往在收到商品時,才發現文字應標示事項不足或缺漏。台南市動保處在此特別提醒網路通路寵物食品業者,應注意寵物食品申報及標示相關規範,以保障國人家庭毛小孩基本「食」的權利。

另外除業者應主動申報外,政府對於寵物食品外包裝應標示事項,也有立法明確規範應標示事項,依據動保法規定,民眾若發現寵物食品有標示不全情形,可向動保處進行舉發,若經查證屬實且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對業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