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公務員請假規則可用「小時」計 考試院預計8月上路

▲▼考試院,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記者季相儒攝)

▲考試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考試院放寬公務員請假規則,19日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未來除了產假外,其他休假計算單位可從原本半日計改用小時計,事假則將由5天增加為7天,相關規定待送行政院會銜,考試院會報告後施行,預計8月正式上路。

以往公務員請假較沒彈性,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以後包括一般正常休假、事假、病假、家庭照顧假、婚假、產前假、陪產假、喪假、生理假,皆改用小時為計算單位。

有關事假、喪假規定也有調整。事假方面,每年准給的日數將從5日增加為7日;祖父母過世喪假則從5日增加為10日。另外,待修正案實行後,原喪假應在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完的規範也將放寬,若因特殊習俗,可在機關長官核准下於1年內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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