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私下找管中閔「溝通」 柯志恩:恐觸行政程序法

▲教育部長吳茂昆到立院備詢VS立委柯志恩▼。(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外傳教育部長葉俊榮近日透過管道聯繫管中閔律師俞大衛,有意藉大學同窗情誼,邀宴管中閔討論台大案。對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管中閔已經提出了訴願,照《行政程序法》來說,他是不可以跟利益關係人私下溝通,「葉部長你是一個行政法學的專家,你難道不知道不能夠私下的會面嗎?」

前內政部長葉俊榮上任教育部長僅3天,嘗試聯絡昔日同窗、現為管案訴願委任律師俞大衛,作為雙方橋樑進行溝通。同時,葉俊榮更派教育部長辦公室主任莊貴瑜,多次致電台大管理學院,表明希望能與管中閔通話,但管中閔並未回覆。

對此,管中閔的助理僅表示一切恪遵《行政程序法》,未與葉俊榮接觸。然是否接收到來自教育部長辦公室的聯繫,管中閔助理未正面回應。俞大衛也說與葉俊榮兩人確實為大學同學,但對邀管之事「不宜多作回應」。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表示,管中閔已經提出了訴願,照《行政程序法》來說,他是不可以跟利益關係人私下溝通,「葉部長你是一個行政法學的專家,你難道不知道不能夠私下的會面嗎?」

《行政程序法》第47條規定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非必要「禁止程序外接觸」。若須進行接觸,也應將往來資料紀錄為書面文件,載明對象、時間、地點及內容。若葉俊榮私邀管中閔為真,恐有違法疑慮。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