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私會小鮮肉「付190萬封口費」 前公婆再勒索250萬

▲▼秦綾謙2016年爆出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被前夫捉姦並拍下影片。(圖/取自秦綾謙臉書、安德烈instagram)

▲秦綾謙2016年爆出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被前夫拍下影片。(圖/取自秦綾謙臉書、安德烈instagram)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TVBS女主播秦綾謙2016年傳出桃色風波,被前夫發現她與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當時和安德烈各付190萬封口費。事後,她卻被前公婆索討婚禮、房租等費用共250萬,甚至還被威脅若不付錢,就會公布影片。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將其前婆婆蔡女判刑8月、前公公吳男判刑則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秦綾謙2015年結婚後,2016年9月被前夫帶徵信社「拍影片」。事後,她和安德烈簽下協議書,承諾各賠190萬元,但是前夫不得行使民、刑事告訴權,且在匯款之後必須將證光碟、照片銷毀,不得外流、散布。

檢警調查,秦綾謙履行約定後,同年11月被前公婆威脅,要求支付包含她在夫家居住期間的房租、傢俱以及結婚時的婚紗等開銷約250萬,若不付錢就要公開兒子2016年帶著徵信社架梯爬窗所拍到的影片。最後,檢方依恐嚇取財罪嫌將吳、蔡2人起訴;而她的前夫則是被認定不知情,所以予以不起訴。

法官認為,前公婆身為長輩,卻不知愛護疼惜,不斷恐嚇造成被害人惶惶不安、身心受損,卻始終矯飾犯行,毫無悔意,惡性非輕;因此依4個恐嚇取財罪將蔡女判處8月徒刑,將前公公吳男判刑5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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