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儀靜聲請免除保護管束處分成功 獲徵召參選南市議員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裁准唐儀靜聲請免除保護管束處分。(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裁准唐儀靜聲請免除保護管束處分。(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參選人唐儀靜,聲請免除保護管束處分成功,在18日下午3時左右,於民進黨中執會審查由黨主席蔡英文提案,徵召參選台南市安南區市議員提案,獲得全數中常委通過徵召。

唐儀靜感謝民進黨的支持與栽培,她表示未來必不負所望,力拼民進黨台南市安南區第4席議員,並且秉持民進黨理念繼續照顧弱勢、為了台南的經濟發展而努力、也會為台南未來的發展打拼。

據了解,受處分人唐儀靜因過失致死案件,經台南高分院於103年度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104年9月17日確定。唐儀靜執行保護管束已逾1年,經評估其執行情形良好,經執行機關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檢具事證聲請予免除保護管束之執行,向台南高分院刑庭聲請裁定免除保護管束之執行。

二審法官審理認為,唐儀靜執行保護管束期間已達1年以上,且於保護管束期間均能依照觀護人指定日期報到,並針對身體健康、生活情況及工作情形等項目向觀護人報告,報到態度及配合尚稱良好,而本案為非業務致死罪,乃屬過失之案件,非受處分人故意犯罪,並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綜合受處分人執行期間之狀況認其素行尚良好,能恪遵相關規定等情,有台南地檢署觀護人簽、執行保護管束分級分類處遇表、執行保護管束情況約談報告表、觀護輔導紀要、執行保護管束情況書面報告表等件附卷可參。檢察官認受處分人唐儀靜無繼續執行保護管束之必要而聲請裁定免除其執行,經核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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