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嗆法官「無罪要你賠死」前中壢市代劉威德逆轉有罪

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市議員選舉中壢選區無黨籍候選人劉威德涉嫌賄選案。 (圖/劉威德臉書專頁)

▲前中壢市民代表會副主席劉威德,收賄遭逆轉判有罪。 (圖/劉威德臉書專頁)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中壢市代會副主席劉威德(58歲),涉嫌賄選遭拘提羈押,他還嗆法官「若我當選,又被判無罪,要你賠死我。」而檢調又查出他與妻子周秀玲,借開路名義向包商索取賄賂300萬元,還煞有其事的撰寫「借據」假裝成借款,因此對劉氏夫婦提起公訴。劉氏夫婦一審無罪,高院二審18日做出逆轉判決,認定兩夫婦收賄,分別判刑4年與3年10月。可上訴。

2014年九合一大選時,劉威德遭檢舉與自家兄弟,以高級水果禮盒等物品饋贈樁腳,再由兄弟出面向樁腳要求抄寫選舉人名冊、以1票1千元交付賄款,營造劉威德不知情的假象。最後檢調單位逮捕劉威德等人,羈押獲准。

劉威德被拘提時,嗆調查官,「你給我記住」、「我找1000個人來包圍你。」「我打電話回去馬上叫人家給你圍起來」,檢方聲請羈押時,他也當庭向法官嗆聲「若我當選,又被判無罪,要你賠死我。」賄選部分檢方起訴後,請求法院加重其刑,一審法院將他判刑3年10月,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

至於檢調單位先前就查出,他在擔任市代會副主席期間,某建設公司規劃在中壢市仁祥段土地興建社區,但土地僅有條小路對外通行,缺乏聯外道路將影響購屋意願。因此建設公司的下游包商,透過牽線下結識劉威德的妻子周秀玲,便以300萬元的代價,希望劉威德以副主席的身分,協助推動15公尺寬都市計畫道路的土地徵收,為免遭查獲,雙方還還簽了「借據」,謊稱是借貸。檢方依照貪汙罪嫌,對劉氏夫婦與包商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查無對價關係,判處3人均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18日出現逆轉判決。高院改認定劉氏夫婦與包商間,確實構成「期約」賄賂,因此改依照「職務上行為期約賄賂罪」,將劉威德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周秀玲3年10月、褫奪公權1年。至於洗錢部分,因高院認定雙方間確實有300萬借貸關係,款項並非賄款,固非隱匿犯罪不法所得,這部分仍維持無罪。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法律熱門新聞

判刑定讞 可循替代刑罰免入監

雷皓明/消費糾紛都能算爭議款?

吳景欽/營業處所裝攝影機有罪嗎

給說法/易服勞役多少錢折一日?

雷皓明/網購能取消訂單嗎

張文傑/罵人「三小」竟無罪?

顏大和明年任滿 蔡英文3月提名

告訴6月期限 法界:過了就GG

劉彥君/生前贈與繼承人算遺產嗎

雷皓明/薪水是不能說的秘密嗎?

雷皓明/幫被告打官司就是脫罪?

柯博齡/扶養義務不等於遺棄行為

更保花蓮分會陪伴毒品更生人家屬

雷皓明/「打我啊笨蛋」 你真打?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