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戰人妻女同事!17歲少年「床上被活捉」怒告 老爸哭賠10萬元

▲▼帶女大生回家硬上!渣男被抗拒嗆:那麼淫蕩還說不要 她崩潰爆哭。(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資料照)

▲少年遇到女同事竟然開始產生情欲。(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17歲徐姓少年在餐廳打工時,遇見了28歲已婚彭姓女同事,明知道對方的丈夫也是同事,卻仍和彭女做愛,還被彭夫當場發現偷情在床。新北地院認為兩人已經侵犯了彭夫的配偶權,判彭女賠償丈夫20萬元,而由於徐男未成年,徐爸爸無法證明監督與管教責任,因此要和兒子一同賠償10萬元。

徐姓少年在義式餐廳和彭女與彭夫都是同事關係,也早就知道彭女已婚,卻在LINE訊息上互傳「寶貝」等字眼,兩人曖昧的舉動都被彭夫看在眼裡。去年3月23日凌晨,彭夫查覺到兩人在彭家偷情,當場報警抓姦在床。

法院依通姦罪判彭女3個月有期徒刑,而徐男則被少年法庭諭知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確定。另一方面,彭夫對彭女提出100萬元求償,也認為徐爸爸疏於監督與管教,要求徐爸與兒子賠償50萬元。

彭女不斷喊冤,認為自己被「設局」,因為丈夫目的就是要拿走100萬元,「我只是一個來自鄉下的女子,每月薪水除了付房租還要寄錢回家,無力負擔,盼法院體恤。」而徐姓少年和徐爸爸也認為金額太高無法負擔。

法院判彭女賠償丈夫20萬元,且由於徐爸爸無法證明監督與管教責任,因此要和兒子一同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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