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袋藏屍塊! 新加坡知名「分屍案」兇嫌絞刑死

▲▼新加坡知名分屍命案,兇嫌將被害人分成7大袋,並且沿路棄屍。(圖/翻攝自海峽時報)

▲新加坡知名分屍命案,兇嫌將被害人分成7大袋,並且在各處隨意棄屍。(圖/翻攝自海峽時報,更多照片請點此。

實習記者袁茵/綜合報導

台灣在短短一個月內發生2起分屍命案,且都和感情脫不了關係,讓不少民眾人心惶惶,也再度掀起「廢死」爭議。向來自詡為嚴刑峻法和良好秩序的新加坡,過去也曾發生一起駭人情殺分屍案,兇嫌犯案後還若無其事地去上班,引起社會撻伐,最終被判處絞刑。

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2005年6月16日上午9時15分,一名27歲清潔工正在加冷河畔打掃,這時突然看到岸上有一個浸水的褐色紙箱。由於當地是知名水上運動景點,清潔工沒多加懷疑,將褐色紙箱視為垃圾,準備搬上垃圾車載走處理。

但這個褐色紙箱異常沉重,上面還用膠帶密封包裝。由於紙箱浸水嚴重,清潔工在搬運過程中,從裂縫中清楚看見了內容物。出於好奇,他把紙箱打開來看,發現了一個綠色透明塑膠袋。另一名清潔工將塑膠袋提起來,發現裡面是一個沉甸甸的「物品」,他們用一根小樹枝將打結處鬆開,仔細一瞧,是一個被肢解的女性下半身。這2位清潔工當場嚇傻,事後還形容屍塊看起來「很新鮮」,沒有血腥味和屍臭味。

清潔工緊急報警後,警察大動作封鎖周遭,氣氛相當緊張。警方在對岸下游300公尺處發現一個浸水的紅色紙箱,裡面也有一個綠色塑膠袋,裝著女性上半部軀體。屍體沒有留下其他刀痕和傷口,證明兇手刀法乾淨俐落,而且兇嫌還仔細地「清洗」後,才把屍塊裝入袋中,因此塑膠袋完全沒有血跡。

兇殺,謀殺,殺人。(圖/達志/示意圖)

▲兇殺案示意圖,非當事照片。(圖/達志/示意圖)

法醫將屍體拼起來後,發現還少了頭顱跟雙腳,警方派出30名特種警察進行搜索,仍未找到缺失部分;直到案件發生2天後,警察才在垃圾焚化廠中找到一顆用報紙包覆的女性頭部及雙腿(沒有腳部,腳部最終都沒有被尋獲)。不過新加坡警方辦事效率超高,在尋獲屍體12小時後,就將其指紋和外國工作人員的數據庫進行比對,找到一名於2003年來新加坡工作的中國大陸吉林省女子劉紅梅,當年才22歲,於13日被同事申報失蹤。

知道死者是誰後,新加坡警察立刻抵達劉紅梅工作地點,並且逮捕一名嫌犯梁少初(Leong Siew Chor)。梁少初當年50歲,新加坡本地人,是劉紅梅的上司。根據檢察官的說法,梁少初看見警察後,顯得異常緊張、講話結巴、雙手不停顫抖。梁少初在警方的盤問下很快就招供了。

梁少初雖然已婚、有3名孩子,但卻在2004年和劉紅梅發生婚外情,因此家人得知梁男犯案後都驚訝不已。梁少初於2006年5月第一次出庭表示,他和劉紅梅是「相約殉情」,兩人在公寓外擁吻20分鐘後,女方要他一起回去中國大陸,但男方覺得自己太老了,不適合再有一段婚姻,也無法放棄自己的妻子與3個小孩,所以決定一起自殺。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梁男一開始供稱,有和劉女達成「自殺協議」。此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梁男供稱,女方一開始「想表明自己的誠意」,所以要男方先用毛巾勒死她,但看見女方的屍體後,自己突然沒了自殺的勇氣,才犯下這起案件。梁男辯護律師聲稱,梁男與被害人有達成自殺協議,所以不算是殺人。不過當時法官仍判處梁男死刑。

但梁少初在第2次出庭時,突然改變了「現代版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相約殉情」說法,坦承自己是為了2000美金(約新台幣6萬元)起殺機。

根據梁少初在第2次出庭時的證詞,梁男和劉女於13日前往酒店,兩人發生性關係後,梁男趁劉女洗澡時,偷走了對方的提款卡,並且盜領超過2000美金。劉女隔日發現提款卡不見後,立刻報警處理,並和梁男提到「可以調閱監視器找小偷」等說法。

梁男害怕罪嫌曝光,所以在15日將劉女帶回住處將她勒死,使用菜刀和橡膠槌子,將屍體分成7大塊:雙腳、雙腿、下身、上身和頭部,並且分裝至塑膠袋中。_梁少初搭乘不同種交通工具、在新加坡各處棄屍,他先騎自行車將劉紅梅衣物、雙腳和雙腳丟進各處垃圾桶,接著搭車到河邊丟棄上半身和下半身,最終將頭部丟到河邊垃圾桶。可怕的是,梁少初在殺人分屍後隔天,還若無其事地照常上班。

事後梁男仍不斷上訴,但被3名法官駁回。法官維克拉惹(VK Rajah)表示,「如果梁男不忍心離開自己的家人,那怎麼敢把別人的生命取走?」。一名大法官則稱,「哪個男人會聲稱自己愛上一個女人、願意和她殉情前,還偷走對方的提款卡跟錢?」。梁少初最終於2007年11月30日絞刑伏法。

這一起慘絕人寰的分屍命案,在案件發生當下,占據新加坡報紙頭版好幾個星期,也讓民眾人心惶惶。在劉紅梅的葬禮上,有許多陌生人前來參加,姑且不論是好心人還是抱持看熱鬧的人,現場至少擠滿了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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