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收錢以「書」為代號 段宜康酸:書中自有黃金屋

▲新黨部召開記者會,回應王炳忠北檢起訴案。(圖/記者何雨忠攝)

▲王炳忠回應北檢起訴案。(圖/記者何雨忠攝)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中國學生周泓旭來台發展共諜組織,檢方13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起訴,另依幫助非法組織罪嫌將王進步提起公訴。檢方發現,王炳忠等人以「書」做為各種幣別的代稱,例如美「美國書」指的是美金,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大酸,怪不得先前都說這些外幣是「版稅」,「真是書中自有黃金屋。」

檢方指出,王炳忠自2015年起開始收取中國國台辦政黨局、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所提供的資金,用以在台發展組織,他還以「書」作為各種幣別的代稱,包括美金、港幣、人民幣,均分別以「美國書」、「香港書」、「大陸書」等作為代稱,並以「本」作為金額單位,1本代表百元現鈔100張,即1萬元之意。

檢方查出,王炳忠通常會先出境前往中國收取外幣現鈔後,再攜帶返台,另指示王炳忠父親王進步、會計曾琬淨,向同泰精品公司進行地下匯兌,將外幣匯兌為新台幣後,部分款項直接交給王炳忠個人運用,其餘款項則存入「中華代天文教拓展協會」之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板信商銀)帳號,之後再發展出「燎原新聞網」組織。

由於王炳忠之前聲稱,檢方在他家搜到的錢是人民幣稿費、版稅所得,段宜康嘲諷,怪不得先前都說這些外幣是「版稅」,「美國書、日本書,怎麼每一『本』都這樣貴呀?真是書中自有黃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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