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錯規定 2歲以下兒童團體保險流標 須於7月底前辦妥

▲▼立法院托嬰中心,育兒,育嬰。(圖/記者翁嫆琄攝)

▲立法院托嬰中心。(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2歲以下托嬰中心兒童團體保險由於有業者誤解開標規定未投標,以致流標,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表示會儘快重新招標,希望能趕在7月底前完成,讓全國近3萬名學生順利辦妥保險。

而目前承辦此案三年的南山人壽表態有意投標,其他業者多稱評估中,去年開標的年繳保費為2,214元。

昨天(15日)由台灣銀行採購部辦理107年新學度的學生(童)團體保險,在第一項的高中至幼兒園部分,已順利開標,而在第二項的托嬰中心未滿2歲孩童部分,並沒有業者投標以致流標。

台銀採購部表示,外傳有二家業者本想就托嬰中心一案投標,卻以為未達三家才能開標的規定,就沒有遞出投標單,其實很可惜這些業者誤解了,如果昨天有出標的話,就有機會競標。

台銀主管解釋,這個案子的開標作業雖然分為二項競標,但不管是投哪一項,只要全部投標的業者滿3家就可以開標,也就是說不需要第1項及第2項各有3家業者投標,當兩項投標業者加起來有超過3家,就可以開標。

而昨天第1項的投標業者就有國泰、台灣及中國人壽共3家,已達開標的規定,而第2項的托嬰中心若只有1家業者出標,同樣地也是可以在昨天開標。

目前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所屬全國托育機構的托嬰中心,未滿2歲嬰孩預計2萬9,439人。

該案是依《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針對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的機構,在每年8月1日起到隔年7月31日止辦理兒童團體保險。

每人保險金額為100萬元,保險費由社會局負擔三分之一,其餘由家長負擔,並在送托時要繳納。

而社會局會全額補助持有低收入戶證明的兒童、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兒童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的子女,以及原住民兒童。

保險責任範圍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死亡、殘廢,受到傷害治療時,還有因為疾病需住院治療時,以及受到其他意外事故需要治療時。

住院保險金每一事故給付金額最高5萬元,免交保費學生則最高為20萬元。傷害門診是每一事故給付最高5千元。

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費最高3萬元。當孩童集體中毒須住院時的慰問金,每人給付3千元。

該保險是以托嬰中心為要保人,兒童為被保險人,兒童的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為受益人,承保機構為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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