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注意!出國旅遊突然生產 旅平險恐不理賠

懷孕旅行(圖/達志/示意圖)

▲懷孕期間出國旅行,旅平險在自然產、早產、流產皆不理賠。(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過去曾發生懷孕7個月的孕婦到韓國旅遊,突然發生早產得負擔高額醫療費用。孕婦出國旅遊比起一般民眾需負擔較高的風險,除了各家航空公司都有相關規定外,尤其要注意,旅平險在沒有外力的因素下,單純的自然產、早產、流產皆不理賠,甚至懷孕週數太高,部分保險公司可能會拒保。

孕婦若要出國旅遊,最擔心的包括坐飛機的不適,還有當地醫療資源與醫藥費跟國內大不同。錠嵂保經表示,國人出國前保旅平險的觀念成熟,但孕婦要注意,懷孕方面的疾病、流產、分娩,在旅平險裡頭都是除外的不保事項,意指在海外旅遊時,如果在沒有外力的因素下單純的自然產、早產、流產皆不屬於理賠範圍。

但若孕婦符合下列3種情況,必須在海外就醫,大多屬於旅平險一般認定可理賠的範圍,仍需以各家保險公司條款規定為主:

一、部份懷孕方面的突發疾病:在旅遊時如有身體不適的徵兆,經醫師診斷為子癲前症、子癇症等懷孕方面的突發疾病,是有機會獲得理賠的。而這些疾病需符合保單上海外突發疾病項目上註明的:「需即時在海外醫院或診所診療始能避免損及身體健康之疾病,且於本附加條款生效前90或180日以內未曾接受診療」的情況。

二、因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分娩、流產、經醫師認定需剖腹產等情形: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早產或流產,且能夠釐清事故因果關係,證明其為「外來突發的意外事故」,像是旅行途中因意外摔倒,造成孕婦生產、流產或是必須住院安胎的醫療費用,就能以旅平險中「意外傷害事故」條約申請理賠。而若只是單純的自然產或早產,就屬於除外條款的狀況,不在理賠範圍內。

三、經醫生評估為必要醫療行為的剖腹產:雖然沒有發生意外事故,但孕婦感到身體不適就醫,經醫師評估必須立即進行剖腹產等醫療行為時,如:胎兒窘迫、子宮頸未全開而臍帶脫落、胎盤早期剝離等,也屬於「海外突發疾病」理賠範圍。

另外,如果生下來的寶寶需要住保溫箱或是有其它特殊醫療花費時,因寶寶不是旅平險中的「被保險人」,這些費用保險公司是不予給付的。

錠嵂保經強調,旅平險保障範圍是以旅遊時發生的意外,以及符合條件的突發疾病為主,若懷孕週數太高,有的保險公司也可能會拒保。若想提升保障,建議在有懷孕計畫時,先規劃好醫療險或婦嬰險。而有海外出遊計畫或必須出國時,除了買妥旅平險並附加海外突發疾病外,也應盡量選擇懷孕中期較穩定時出國。懷孕前期胎象不穩定、懷孕後期則對母親身體負擔太大,這兩個時期建議應好好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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