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惡火/企業若無環境責任險 恐難支付龐大整治費

▲敬鵬平鎮廠大火救災流放廢水成河川毒水,3天清理13.5噸死魚。(圖/市議員王浩宇臉書提供)

▲敬鵬平鎮廠大火救災流放廢水成河川毒水,3天清理13.5噸死魚。(圖/市議員王浩宇臉書提供)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敬鵬惡火」延燒40小時衍生出的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環保問題,龐大整理費難估計,恐怕日漸影響民眾生活品質。保險公司擔心若企業未投保相關環境責任保險,面對可能的賠償問題將難以處理。

這場火災發生時樓層溫度高達600度,灌救過程噴灑大量的消防水及化學泡沫,而廠房內生產印刷電路板的原物料、廢液及廢棄物中污染物質,包括銅、鉻、鎳、鉛、鋅、鋇等重金屬,以及強酸、強鹼、蝕刻液、油墨、重油等有機物,也經由空氣、水帶進生活環境。

保險公司高層表示,許多國際再保險公司無法理解為何台灣環境污染保險乏人問津,即使政府已經立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整治法》,提供保險避險的經濟誘因,例如繳費業者購買環境險補助,但不知企業為何寧可觀望而不投保。

而高污染潛勢工廠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整治費用,動輒數百或數千萬,甚至高達上億元。

建議企業工廠對於潛在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用,視為營運成本,逐年提撥環境責任準備金或購買保險避險。

以目前敬鵬造成的廠外污染與損害,包括第三人及環境生態,其賠償責任是明確且難以推卸。

只是提醒民眾注意的,我國環境侵權責任是採「過失責任主義」,簡單的說,就是被害者須舉證加害者違法才須負責。

然而,環境污染造成的侵權,經常是長期、潛伏、累積的結果,受害者往往在不知不覺的狀況下受到損害。等到發現時又很難歸責加害者,也很難認定損害程度及因果關係。

既使耗時費力舉出有效的證明,但又不易判定賠償金額。民眾也會擔心政府對「職業活動」的污染調查權責,受到企業財團壓力妥協與讓步,讓民眾苦不堪言又難找到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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