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興奮就跟他睡了」 控雇主性侵女看護卻說溜嘴

▲▼性侵,創傷,強暴,性愛,上床,嘿咻。(圖/取自pixabay)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取自pixabay)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50歲郭姓男子去年為了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聘僱28歲的印尼籍女看護,卻遭指控多次脫光衣服撫摸、性侵得逞。女看護提及,「雇主摸我的胸部和下體」,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請專線求助。檢方調查,雙方確實發生過性關係,但屬於「你情我願」,予以郭男不起訴處分。

郭男坦承和女看護發生性關係,但從未強迫,自己是因為有意取其為妻,才會發生關係,而對方不但指控性侵,還要求發生性行為需要支付3500元。他還說,「如果她在4月被性侵,5月為何還讓我陪她去看牙醫?」

女看護去年5月間提及,「雇主摸我的胸部和下體」,並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請專線求助。但後來她又表示,「雇主讓我很興奮就和他一起睡了,我什麼都不記得。」

檢警調查後表示,主雇雙方事後還曾共同前往醫院、參加廟會活動,互動良好,故研判兩人是「你情我願」。桃園地檢署針對女看護指控郭男涉嫌妨害性自主,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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