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後勒死班花...男堅稱「她自願」 母親自查案打臉!

▲姚易被同學王哲性侵殺害,母親收掉生意專心查案。(圖/翻攝紅星新聞)

▲姚易被同學王哲性侵殺害,母親收掉生意專心查案。(圖/翻攝紅星新聞,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北京昌平新東方外語學校高中2年級的16歲班花姚易(化名),105年5月19日晚間突然在校失聯,隔天屍體在教學樓601教室被發現,王哲(化名)也現身自首,自己殺害了姚易,但不認性侵。姚易的媽媽李潔心痛不已,把生意關掉自己奔走調查。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王哲向警方堅稱,和姚易是自願發生性關係,事後女生反悔想向老師報告,他才在情急之下不小心勒死對方。事後也被網友肉搜,發現王哲家中有錢有勢,母親是北京一間商貿公司總裁,曾在新東方開學典禮代表高一學生上台發言。

▲姚易被同學王哲性侵殺害,母親收掉生意專心查案。(圖/翻攝紅星新聞)

▲出事的教室目前已改為辦公室。

雖然在女兒8歲的時候離婚,變成單親家庭,但李潔與女兒感情很好,在商場上也小有成就。李潔透露,姚易的成績優異,因為想要到國外留學,所以選擇離開山東老家,到北京求學,一個月回家1至2趟,平時兩人常常聊天,討論以後出國的學校、科系的事情,19日晚上8時48分她也如常和女兒在微信上聊天,談女兒生日禮物,沒有收到訊息後,以為女兒去洗澡了不以為意,卻不知道這就是最後一次了。

學校在5月20日凌晨0時40分電話通知李潔,姚易和王哲出去後一直未歸;隨後又告知,已收到王哲的簡訊,聲稱姚易和他在一起,人很安全。李潔隨即打電話給女兒的手機,卻發現已經關機了,還是決定撤夜開車至北京,等到她中午終於抵達學校時,卻只收到女兒已遇害的心碎消息。

▲姚易被同學王哲性侵殺害,母親收掉生意專心查案。(圖/翻攝紅星新聞)

▲王哲的聊天訊息截圖。

李潔在女兒過世後,就把生意收了,專心調查這件事情,到處調查、蒐集證據、找律師、法醫、專家,並向檢察院提出補充鑑定申請,申請被害人是否存在骨折、臀部褲子大量血跡形成原因等鑑定。現在,李潔已習慣把每個電話錄音,並把聊天內容截圖,近兩年的時間裡,她已經換了六隻手機,只因為某位她已經記不住姓名的律師告訴她,只有保存在手機內的原始素材才能用作法庭證據,轉存的不行。

男方家人的態度讓李潔完全無法接受,「出事第二天,我們人還在去北京的路上,他們就托新東方的老師和校長給我們帶話,問這個問題能不能用錢解決,你說我當時怎麼可能接受。」此後,王哲的家人再也沒有聯繫過他們,並且在法院和判決都沒有出席過。

▲姚易被同學王哲性侵殺害,母親收掉生意專心查案。(圖/翻攝紅星新聞)

▲李潔為查案,2年用6隻手機。(圖/翻攝紅星新聞)

而王哲本人雖然在法庭上數次道歉,但李潔不接受,因為王哲自始至終都不承認性侵罪刑,「他一面堅稱當時雙方的行為是自願的,一面又給我道歉,這我沒法接受。判決的時候,穿了一身名牌,頭髮梳的立立整整的,全場神情鎮定地站在那,一言不發,我感覺對面仿佛站了一個演員。」

對於殺人,王哲說是過失殺人,而性侵,王哲則辯稱兩人是情侶關係。李潔為了證明女兒清白,請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的劉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的馬智華主任和戴浩霖博士,為女兒的屍體做了補充司法鑒定,最終確定了外傷是擊打造成;另外也找了姚易的同學出庭作證,並附上手機通訊技術,證實了兩人並非情侶關係,是遭到了性侵。

而北京一中院的判決,最終也採信了相關的證據,認定王哲「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手段與婦女強行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姚易被同學王哲性侵殺害,母親收掉生意專心查案。(圖/翻攝紅星新聞)

▲李潔現在的房間,可以遠眺女兒以前的房間。(圖/翻攝紅星新聞)

此案2017年4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6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王哲故意殺人、強姦一案法院認定王哲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王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於王哲,李潔曾專門寫過一個檔案交給警方,名字就叫《李潔起底王哲》,在這份資料中,她將王哲稱為「出生在問題家庭的問題少年」,稱他「在學校是黑團夥頭目,除了學習不幹其他壞事都幹。」

出事的學校北京昌平新東方外語學校佔地128畝,現有高中、初中共20個班級,採取小班制,每班25-30人。李潔還在考慮是否要對學校提出民事訴訟,在女兒出事後才發現,學校的管理相當混亂,老師搞不清楚學生狀況,最嚴重的是「校長竟然告訴我在這裡男生和女生開房很正常」,很後悔讓女兒來讀,目前先專心在官司上,之後可能會回老家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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