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撞死清大物理奇才 爸寶男二審重判18年

▲清大博士生林仲桓2016年6月遭撞倒拖行70公尺慘死,肇事胡家瑞出庭。(圖/記者張曼蘋攝)

▲胡家瑞撞死清大物理奇才。(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清華大學博士生「物理奇才」林仲桓,2016年6月深夜間,遭改裝車駕駛胡家瑞闖紅燈撞倒,慘死輪下,胡男還將死者隨身筆電燒掉滅證,檢方依殺人罪起訴胡男。一審依殺人等罪重18年,案經上訴,二審高院23日駁回上訴,仍重判胡男18年。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6年6月22日深夜,林仲桓(32歲)返家時,在新店中興路與民權路口遭胡男闖紅燈高速撞上,被捲入車底拖行70公尺,送醫不治身亡。胡男被逮時矢口否認犯罪,辯稱當時在車內聽音樂,根本不知道有撞到人,交保之後卻將死者的雖身筆電燒毀,丟進新店溪裡滅證。

檢方查出實情後,依照殺人罪對胡男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期間,犯案的胡男曾開庭嚴重遲到,還要父親牽著走入法庭。他也不認殺人罪,辯稱當時車內音樂很大、隔熱紙又黑,「沒發現撞到人」。另外他也曾試圖在新店家中持槍自轟,又被警方查辦,他還向警方自稱因撞死人心情不佳想尋短。由於胡男開庭態度極差,多次遭審判長當庭痛斥,最後一審依殺人、槍砲等罪判刑18年。

案經上訴,二審審理期間,胡男多次在父親陪同下出庭,去年底還在開庭前一晚,情緒不穩,在家大吵大鬧,胡父報警後,被警方強制送往耕莘醫院就醫。全案於23日宣判,高院仍認定他犯下殺人、槍砲等罪,駁回檢辯雙方上訴,仍重判胡男有期徒刑18年。可上訴。

至於民事賠償部分,胡男面對死者家屬求償1454萬餘元,多在庭上保持沉默,由胡父代為發言。但胡父態度也不佳,面對法官詢問求償金額的意見時,竟嘻皮笑臉輕挑回應:「沒什麼好答辯的,反正也付不出來。」一審法院將於近日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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