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職場或日常,隨處可見的性別歧視

▲性別歧視,女性同工不同酬。(圖/視覺中國CFP)

▲性別歧視,不論是職場或日常都隨處可見,這已經脫離同工同酬的問題,而是徹底的歧視。(圖/視覺中國CFP)

這件事發生在日本京都府舞鶴市,當時正在進行相撲春季巡迴賽,舞鶴市長在土俵(選手比賽的擂臺)致詞時突然昏倒。幾個女性急救人員急忙上臺搶救,但大會廣播竟然氣急敗壞,重覆要求「請女人下土俵,請女人下土俵,讓男性急救人員上場」,後來市長救回一命,也引起日本各界抨擊。後來相撲協會只能低頭道歉,說明當時的處置確實不當。

這不是只有日本才會出現,台灣一樣有相同的情況,有些行業或生活習俗也匪夷所思,這已經脫離同工同酬的問題,或是工作性質的原因,而是徹底的歧視。隨便舉例都有,不論是職場,或是日常。

在台灣的國球裡,不能讓女生進球員休息室、不能讓女生碰球棒或手套,就像是即使像索菲亞已經是富比士認定的2018年國際體壇新星,她還是經常被國內棒球裁判排擠歧視。工程界裡禁忌也很多,例如不能讓女性進入施工中的隧道,會帶來晦氣,也可能會讓工程坍塌;懷孕與經期來的女生更是嚴格禁止。

戲劇表演中,女性不能坐在戲服的箱子上,特別是裝頭盔的箱子,以免讓不潔的「東西」坐在頭上。傀儡戲特別如此,因為是演給神明看的,女人不潔,會把法力消解。女生不可以隨意碰觸宗教法器,生理期來了,不可以進廟參拜,更不能拿香拜拜,否則是褻瀆神明,講得像是媽祖月經來的時候也不會保佑信眾一樣。

日常生活裡,初二回娘家最好,除夕與初一回娘家會給娘家帶衰。至於離婚,初二更不能回去,因為這個規定是專為已婚女人設計,離婚就無家可歸。所以,台灣的孤魂野鬼中,幾乎都是女鬼,因為單身或離婚,夫家不給進,娘家不給入,就是孤魂野鬼一枚。清明節,小孩要去拜男方的祖先,女人跟小孩都不能去娘家祭拜。每次打離婚訴訟,媽媽要孩子跟她去娘家掃墓,爸爸的臉就跟清明節一樣。

這些對女人的莫名歧視,對於某些人來說,比生命還要重要。別人的生命與自己的信仰,還是自己的信仰重要,就像是被關在籠子裡的貓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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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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