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議員陳光軒被控車震強暴 人妻告完換綠帽夫告

▲▼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圖/陳光軒臉書)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圖/陳光軒臉書)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現任民進黨苗栗縣議員的陳光軒,過去曾任前行政院長謝長廷隨行,遭到30歲的人妻指控在車內涉嫌強暴,7個月之後怒告妨害性自主罪,而人夫也因為被戴綠帽,而怒告妨害婚姻。

陳光軒過去除了擔任前行政院長謝長廷的隨行機要之外,在蔡英文競選期間,也擔任過總指揮機要秘書,而太陽花學運期間,更是總指揮陳為廷的好朋友。

陳光軒遭到一名阮姓的人妻指控,以假處理開店糾紛案為由相約,但在車上涉嫌強暴,事後更透過安撫來溝通不要提告;最後,阮女在7個月之後,因為看到陳光軒在臉書上自爆婚外情後,決定提告。

不過,在阮姓人妻控報強暴之後,他行駛「緘默權」,僅透過律師進行辯護,最後該案也讓他全身而退;不過,人夫方面可氣不過,在事隔1年5個月得知後,也怒告妨害婚姻,結果一審也判無罪。

對於阮姓人妻的指控,陳光軒回應媒體,強調所有指控都不實在,都是捏造杜撰,只憑口頭供述,欠缺積極有效的證據;至於會不會反擊,反控誣告?他則強調,選舉已經快要到了,且公務繁忙,並不想要一天到晚出庭。

對於此案,檢方認為,阮人妻是看到陳光軒在臉書上發文,坦承外遇之後,隔了將近3個月表達不滿,又過了2個月才又提出妨害性自主的告訴,種種歷程與一般常情相悖,而提起告訴的動機也沒有無可疑之處,所以最終認定是合意性交。

至於阮人夫對陳光軒提出妨害婚姻告訴方面,法官認為,阮女只有提出Line等通訊對話,指稱陳光軒對她做出「那種亂來的事」、「不應該的事」,並沒有具體事證,最終判決無罪,但仍可上訴。

對於此案,陳光軒稍早也在個人臉書上發文,強調「如果指控一個人只單憑口頭描述就能得逞,還有什麼能比這樣更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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